336
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 )必須向芝加哥聯邦法院證明,動態時報功能(Timeline)並未侵害Timelines.com的商標權。
Timelines公司2011年9月控告臉書侵害商標權,距臉書宣布用戶個人首頁採用動態時報功能不過一周時間。
Timelines 公司將於22日出庭,希望禁止臉書使用該公司在聯邦註冊的Timelines商標一詞,並索求與臉書Timeline廣告營收相同的賠償金。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5日電)智慧財產局認為Native意指「在地的」,不具識別性,不准加拿大鞋牌Native Shoes在台註冊。法院今判決品牌敗訴定讞。
加拿大國民輕量鞋Native Shoes創立於2009年,以紅黃綠藍黑為基本色調。
香港商納提芙鞋業有限公司(NATIVE SHOES LIMITED)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去年被駁回,Native Shoes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智慧財產局認為,「native shoes」中譯有「本地、原產的特有的鞋子」之意,依民眾一般的英文程度,會直接翻譯成本土的鞋子,此商標不具識別性。
Native Shoes主張,「native shoes」是不合乎文法、不合乎語言習慣的獨創用法,若要表達鞋子產自「本地、本土」,「locally-made shoes」或「local shoes 」才正確。此外,此商標已在全球多國獲准註冊,品牌又經媒體大量報導,可知品牌商品在台受歡迎的程度,商標已廣為所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消費者對於「native shoes」的認知,是以直接字義,也就是「本地的、原產的鞋子」理解,不足以使消費者認識「nativeshoes」為商品的標識,商標不具識別性,駁回Native Shoes。
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Native Shoes上訴,判決Native Shoes敗訴定讞。1020425
自立晚報 – 2013年4月25日 下午9:52【記者陳開明台北報導】「正中好米」為農糧署中區分署輔導中部地區農會及糧食業者推出優質好米的註冊商標,參與的業者有14家,其食米產品兼具品質與健康,包括CAS良質米、有機或產銷履歷驗證、符合國家標準一、二等的小包裝米及米禮盒等,均是安全優質的嚴選好米,歡迎大家選購。
農糧署中區分署25日表示,本(102)年度中部地區參與「正中好米」的糧食業者有:台中地區農會、霧峰區農會、田中鎮農會、竹塘鄉農會、草屯鎮農會、二崙鄉農會、西螺鎮農會、源福順碾米工廠、保證責任彰化縣第一稻米蔬果生產合作社、壽米屋企業有限公司、億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宏田碾米工廠、東遠碾米工廠等,其中包括該分署輔導之稻米產銷專業區、通過CAS驗證或履歷驗證,以及榮獲十大經典好米之糧食業者,產品從田間到加工生產過程均層層把關,以確保最佳食味及安全,讓消費者吃得更安心。
農糧署指出,「正中好米」整合中部地區業者生產之包裝米品牌,產品包含米種如越光米、益全香米、台梗9號、台中194號等,都是很受消費者喜歡的品種。「正中好米」品項相當多元,除了常見的精緻小包裝米,業者更用心推出特色禮盒,不但創新、實用、環保、典雅、時尚,並可依客戶需求作各種客製化主題設計,不論是節慶送禮、婚嫁囍米、彌月禮、平安米或是企業贈禮都非常受歡迎。有越來越多民眾選擇米禮盒贈送親友或客戶,讓受贈者感受到濃濃心意。該分署竭誠歡迎消費者以行動實質支持國產在地好米,踴躍選購健康安全的「正中好米」。2013/4/25
2013.04.22 08:42 pm |
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 )必須向芝加哥聯邦法院證明,動態時報功能(Timeline)並未侵害Timelines.com的商標權。
Timelines公司2011年9月控告臉書侵害商標權,距臉書宣布用戶個人首頁採用動態時報功能不過一周時間。
Timelines 公司將於22日出庭,希望禁止臉書使用該公司在聯邦註冊的Timelines商標一詞,並索求與臉書Timeline廣告營收相同的賠償金。
【2013/04/22 經濟日報】
〔自由時報記者陳燦坤/北港報導〕回應媽祖諄諄教誨,文創業者蔡享潤捐出自行開發的媽祖祈福卡等產品專利、商標權,成為朝天宮有史以來創舉,這些文創產品從無到有,花費不少時間、心血,但近來蔡享潤在夢中頻感應到媽祖開示奉獻所有,雖然感到不捨,蔡享潤還是決定捐贈朝天宮。
拿出已取得專利或商標權的知足筷子、媽祖木片祈福卡、虎爺糕、報馬仔公仔、小令旗香火吊飾等,蔡享潤表示,當初回北港開設個人工作室,認為坊間由媽祖信仰衍生的文創商品相當浮濫,甚至已失去信仰意義,遂萌生幫媽祖「宣誓主權」的念頭,將自行研發的商品提出專利、商標所有權。
這些文創商品一問世,在蔡享潤直屬的通路相當受歡迎,許多靈感也源源不絕出現,使得蔡享潤不斷地投入研發,打算申請更多專利、商標,但近來睡夢中常浮現媽祖身影,對蔡享潤開示捐出這些商品創意所有權。
蔡享潤坦承剛開始很猶豫,畢竟文創商品從無到有,前後投入五年心血,光申請過程花費高達二十餘萬元,平白就這麼捐出實在做不到,可是媽祖持續在夢境出現,蔡享潤終於決定將專利、商標權捐出。
朝天宮董事張勝智表示,媽祖廟開基三百餘年,獲贈的令旗、神像等文物極豐富,捐智慧財產權則是頭一遭,但媽祖廟樂觀其成,十分肯定信徒的善心。
目前全台大約有800公頃種植火龍果,其中彰化二林就占了1/4,火龍果種植期大約兩年,期間不太需要噴灑農藥,且內含胡蘿蔔素、鈣、磷、鐵、維生素B1、B2、B3與維他命C,還有一般植物少有的植物性白蛋白、花青素、水溶性纖維素等,是一種營養豐富,老少咸宜的水果。彰化二林農會表示,許多人對火龍果的印象都留在1997年剛引進種植時的味道,歷經數年,火龍果味道已經改進,且風味獨特,為了增進民眾對火龍果的認識,特別舉行「彰化火龍果品牌行銷設計大賽」,推出特優獎1名,獎金8萬台幣,優等獎2名,獎金2萬台幣,佳作3名,獎金各得5千台幣。
彰化火龍果品牌形象設計比賽內容包括:(1)品牌商標一式、(2)品牌名稱一款、(3)品牌標語一款、(4)文字敘述品牌設計理念。5月17日前完成報名手續,5月31日公布獲選名單,民眾可上官網http://star.linker.tw查詢。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4月19日 下午6:48新頭殼newtalk 2013.04.19 謝莉慧/綜合報導
傳聞多時的蘋果(Apple)塑膠材質的平價iPhone智慧型手機,最近總算有跡可尋。英文科技消息部落格《Tactus》本周四 (18日) 刊登一張據稱是平價iPhone手機的背蓋實照,並指出該手機一如傳言採用了塑料外殼設計,還有5種顏色可供選擇,1支要價在萬元以下。不過,到目前為止,蘋果官方還沒做出任何回應。
根據該網站所登的照片顯示,蘋果低價版iPhone的外觀採用一體成形的PC(聚碳酸酯)材質,看起來有點像蘋果之前推出的白色塑膠殼MacBook筆電外殼縮小版,上面也印有蘋果商標及iPhone標準字樣。
該報導指出,這款平價iPhone的塑膠背殼本身厚度0.4至0.6毫米,整支手機的厚度可能是9毫米、高12 公分、寬6.2至6.5公分,整體機身也會比現有的iPhone 4s還要稍微寬長一些,而且平價版的iPhone靜音開關似乎改採按鍵式設計。
報導還指出,平價iPhone據稱將採用32奈米製程的A5處理器,與蘋果小尺寸平板電腦iPad mini相同;且螢幕據稱將為3.5吋,與iPhone 4S相同但比iPhone 5小。此外,該機還可能配備與iPhone 4一樣的 500萬畫素相機。
報導進一步引述製造商消息表示,它只會搭配1個3.5吋的Retina螢幕,還採用一顆32nm製成的A5核心處理器,而這款平價版iPhone本身也會擁有1顆500萬像素的相機鏡頭,同時提供有包括白色,黑色、藍色、紅色、黃色等5款顏色讓蘋果迷挑選,最快將會於10月中旬發布,售價將可能訂在300 美元,約台幣8900元左右。

為解決國立故宮博物院在中國大陸的名稱載示問題,故宮院長馮明珠19日表示,故宮已經於3月4日正式向中國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包括饕餮文在內的國立故宮博物院中英文全銜註冊商標,預計6個月內會有結果。若申請獲得通過,台北故宮數位展覽與文創商品展可望先行登陸展出。
率團來訪的北京故宮院長單霽翔19日上午與台北故宮院長馮明珠舉行一場「兩岸故宮交流會議」,會後兩人召開聯合記者會,向外界說明兩院未來的具體合作計劃。
作者: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17日週三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工商時報【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為強化商標權保護,大陸增訂懲罰性條款與加重處罰條款,在懲罰性條款中,法院自行判決賠償金,從現行的50萬元人民幣,增加至最高可處100萬元人民幣,且大陸工商總局透露,不排除會再往上調。
大陸現行的商標法第56條第1款規定,侵犯商標的賠償金,是以侵權人所獲利益作為計算依據。
大陸工商總局商標局法律事務處長原琪表示,由於美、日相當關注賠償問題,再加上目前反覆侵權行為嚴重,5年內就有2次侵權紀錄,頻率相當高,所以這次修法將加重處罰條款。也就是將依據侵權人利益,最高乘上3倍賠償金。
同時,新增懲罰性條款,若遇到無法計算侵權利益時,將交由法院按照情節判決賠償金,從50萬元人民幣,增加至100萬元人民幣。不過原琪說,目前外界認為仍然太低,因此不排除會再往上調。
同時,為了杜絕惡意異議,大陸也限縮異議提出者的資格,從任何人均可提出,限縮為必須是已使用商標者或是利害關係人。
所謂的異議,現行大陸商標法規定,工商總局凡是初步審查通過該廠商申請商標權,將會對外公告3個月,若無人提出異議,就會正式核准商標。
原琪表示,不過有「極端聰明」的人會利用這項規定,刻意針對某家廠商提出異議,甚至項目高達51項,通常會提出惡意異議,可能是競爭對手,或有心人用來索取不當利益。
我方智慧局說,先前也接獲台商反應,有遇到類似情況,有人竟在3個月期滿前一天提出異議。
據了解,通常廠商遇到惡意異議,也只能「私下解決」,若尋求其他法律管道,可能緩不濟急。
有鑑於此,大陸因此限制提出異議對象的資格。我方智慧局認為,此舉有助於解決台商遭到惡意異議的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