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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誤用鴨間稻 險挨告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6日 上午8:44 縣府誤用鴨間稻 險挨告 〔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斗六報導〕近年來超夯的「鴨間稻」竟是註冊品牌商標,有農民以鴨、稻合作的自然耕作方式種稻米,舉辦「鴨間稻」體驗營,縣府協助發布新聞內容提及「鴨間稻」險些被告,農業處人員表示,知悉「鴨間稻」是註冊商標也很訝異。 取自無間道 是業者創意 山水米公司總經理葉淑蕙指出,「鴨間稻」早在民國九十一年即註冊,十多年前為推廣有機,在苗栗苑裡進行稻、鴨合作栽種模式,為行銷與五、六名文創人絞盡腦汁,當時剛好一部極賣座電影「無間道」,因此創出「鴨間稻」三個字。 葉淑蕙強調,經過多年努力,「鴨間稻」成為大家朗朗上口的名詞,也誤以為過去的鴨稻合作耕作農法就是「鴨間稻」,其實是該公司註冊的品牌商標。 發新聞宣傳活動受關切 縣府推廣有機農業,吸引許多年輕人返鄉務農,其中有人以早年農民的耕作方式,把鴨子趕入水稻田覓食,除蟲、除草兼施肥。 有國小學童家長知悉,加上課本介紹「鴨間稻」,想讓學童實際體驗田間趕鴨樂趣,主動與蔡姓農民連繫並舉辦「鴨間稻」戶外教學體驗營,引起熱烈迴響,縣長蘇治芬特別指示新聞處發布新聞,希望藉此推廣該「自然耕作」方式。 活動結束,蔡姓農民、縣府均接到山水米公司的關切電話,因「鴨間稻」為該公司註冊商標,並邀請蔡姓農民到總公司報告,縣府則險些被告。 農民現在改稱鴨稻農法 蔡姓農民指出,他查過資料知道「鴨間稻」是註冊商標,並沒有用做商品名稱或辦促銷,但連辦活動、介紹耕作方式,都不能使用「鴨間稻」三個字,確實令人錯愕,更令人不解的是,國小課本也教「鴨間稻」啊!為避免再踩到地雷,現在對外介紹耕作方式,都改稱「鴨稻農法」。 農民、民眾不解說的說,早年的耕作方式「鴨間稻」為什麼可以註冊成商標?農業處農務科長陳炳坊表示,十多年前即聽過「鴨間稻」,一直認為這是早年自然耕作方式,且全國各地都有人以該方式種稻,實在想不透有人會以「鴨間稻」註冊,業者要求縣府需將縣府網站上提及「鴨間稻」文字均刪除,不然就要提告,前後經過二個禮拜協調處理此事。 陳炳坊指出,業者強調「鴨間稻」三個字為該公司註冊商標,不得任意使用,呼籲各農會、合作社場及農民未來在行銷、商品名稱等避免使用,確保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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