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包包又有個名詞,叫做「翻玩包」,業者網頁上挑明說,是用轉印技術,模仿名牌包的造型,但能不能公開販賣?過去曾經有嬌蕉包遭到提告侵權的案例,但也有另一家日本業者,一樣以柏金包的造型,但中央另外印上自己設計的圖案,卻能拿到屬於自己的商標。
到底怎麼樣才涉及仿冒?因為商標法是告訴乃論,也就是說只要愛馬仕沒提告,都不算違法。
紅到上綜藝節目專門單元介紹,甚至找來造型師教學搭配,從外觀設計到包包上的鎖頭,都和柏金包神似,但只要1千出頭就買得到,價格平民,拿在手上卻能擁有像是拎著名牌包的虛榮感。
業者主打是用轉印技術,模仿名牌包的造型,但先前一樣強調玩創意的嬌蕉包,卻在商標和著作權上,踢了大鐵板,或許是擔心重蹈覆轍,業者在商標設計上有玄機。
愛馬仕是馬拉馬車,嬌蕉包則是兔子拉香蕉車,動物不同,但一樣的拉車動作,乍看下不易分辨,而翻玩包只有一個大南瓜,少了馬車圖案,簡單的多,雖然翻玩包外型和柏金包類似,但材質和商標都有明顯的差異可以區別,所以愛馬仕還在觀察,目前不會提告。
類似的還有這個日本品牌,雖然一樣是柏金包外型,但中央多了自己設計的圖騰,消費者不易混淆,不算仿冒;一樣強調玩設計,有的被告,有的卻能拿到屬於自己的商標,關鍵在於商標法屬於告訴乃論,也就是說愛馬仕不提告,就沒有違法侵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