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全煙害包裝合憲 煙草商大敗 控煙分水嶺 恐重創香煙業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2012-08-16 11:55澳洲 4 大煙草商今年 4 月入稟法院,要求推翻「全煙害警示包裝法」,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為今年 12 月實施全球首個香煙包裝法掃除障礙。法案對香煙包裝實行最嚴格限制,包括禁止印上品牌商標。澳司法部長羅森表示,中國、南非和歐盟等密切留意案件,指裁決是全球控煙的「分水嶺時刻」,有助鼓勵其他國家效法。
香港《文匯報》綜合外電消息,去 (2011) 年 11 月,澳洲國會通過香煙簡單包裝法案,規定在澳洲出售的煙草產品,只能使用統一、簡單的棕綠色包裝,正面須印有腐爛的牙齒等噁心圖片,側面須有大字體的健康警示,品牌名稱只能使用簡單字體。
香煙產品在外觀上的唯一區別,就是在包裝上不起眼位置,以標準大小和字體印刷的不同品牌名稱。
今年 4 月,英美煙草、菲利普莫里斯、帝國煙草和日本國際煙草公司向澳洲最高法院上訴,認為包裝法違憲,侵犯知識產權、限制銷售而不作賠償。其實,煙草商最擔心是一旦法案通過,將產生示範效應,引導更多國家跟隨,重創香煙銷售。澳最高法院昨日指出,法案僅規定香煙包裝的外觀,沒超越政府立法權限,故沒違憲。
羅森說︰「裁決給全世界帶來的訊息是,我們可以戰勝大煙草商。」領導包裝法案專家小組的道博表示,這是全球煙草商最慘重的敗仗,預料英國、紐西蘭和挪威將跟隨澳洲立法。
煙草商對裁決表示非常失望。菲利普莫里斯稱,會繼續按照澳洲和香港的雙邊貿易協議索償。英美煙草和帝國煙草表示,新包裝仿製簡單,助長犯罪集團販賣假煙。
澳洲傳媒分析,裁決將對全球香煙銷售造成巨大影響,是禁煙運動的歷史性勝利。澳洲衛生健康界人士歡迎裁決。據統計,每年有 1.5 萬澳洲人死於與煙草有關的癌症或其他肺部疾病,相關經濟損失逾 300 億澳元 (約 2436 億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