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實習記者張文杰╱綜合報導】
湖南一名畫家王宏崢把分手女友的裸照,畫成油畫,還公開展示拍賣,畫作以24萬元(人民幣,下同)賣出,前女友小眉因此憤而提告,湖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畫家敗訴,須賠償小眉30萬元,同時刪除網站中所有關於小眉的油畫,該案已三審定讞。
女提告 求償50萬
小眉在北京讀書時和王宏崢相識、相戀,為紀念兩人感情,王宏崢在2006年時拍下小眉的裸照並且畫成油畫,當成王宏崢的個人收藏品。爾後,王宏崢以小眉的部分裸體照片當範本,創作油畫《塵》系列。
小眉還說,和王宏崢相識後,王宏崢謊稱自己已離婚,與她談戀愛,直到她發現真相,才與王分手,回到湖南。
小眉得知這組油畫作品在展覽和雜誌上發表,還公開拍賣後,2011年時決定對前男友王宏崢以侵害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提告,同時求償50萬元。
湖南湘潭西湖法院一審時,王宏崢辯稱,他有家庭、孩子,和小眉只有幾面之緣,當初是因小眉家境困難,才花2000元請小眉當人體模特兒;同時為避嫌,拍照過程中還有第三者在場,「難道給女友拍裸照,會有第三者在場?」
不過王宏崢無法提供「花錢請小眉當人體模特兒」的證據,王宏崢說,因為大家都認識,「作為畫家是很感性的」,所以沒簽約。
相似度高 女為畫中人
西湖法院最後判決小眉勝訴,王宏崢須賠小眉30萬元。但雙方對此判決均不認同,提出上訴。
小眉在二審期間,提交6張照片,證明自己和王宏崢曾是戀人,並非聘請的模特兒,法院卻認為,這6張照片只能證明兩人是「親密朋友關係」,無法證明兩人是戀人。
不過,法院認定,油畫人物的臉部特徵、表情等與小眉的裸體照片有高相似度,可以認定油畫原型就是小眉。
法院指出,「如果簽訂有相關協議,或小眉確為專職或兼職人體模特兒,那麼王宏崢作為涉案油畫的著作權人,有權依據雙方協議或行業慣例,使用小眉的人格權。」
但是,法院認為,王宏崢無法提供相關證據,小眉只是基於親密朋友關係,同意王宏崢拍照,並同意王宏崢畫成油畫,用來個人收藏,但並未允許其他行為,因此認定王宏崢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