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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籲陸增設智財專庭

  • 2012-07-06 01:08
  • 工商時報
  •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台商的商標被仿冒情況層出不窮,頻頻向經濟部反應。在向各界徵詢意見之後,經濟部智慧局局長王美花表示,大陸法院針對涉台案件均有專庭,希望依類似概念,大陸可以增設處理智財權侵權糾紛的專業法院或專庭。

 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後,已建構主管機關間的協處機制。王美花解釋,協處機制的功能,主要在於當台商商標遭到搶註時,我方可以透過機制向陸方反應,並尋求撤銷先前商標權;或是當大陸網站有侵權著作或音樂,我方可以要求陸方祭出行政查處,關閉網站或禁止侵權作品流通等。

 不過協處機制的聯繫,僅限於雙方智財權主管機關。因此當企業間發生智財權侵權,例如商標被仿冒或專利被剽竊等,通常就是走上司法程序,但是台商對於大陸法院的信任感相對低,所以期望我方可以設計更有效力的機制。

 因此,經濟部次長卓士昭日前邀集學者、律師、海基會、司法院、法務部與陸委會等,研商可行性的救濟方式或爭端解決機制。

 王美花轉述,雖然各界拋出許多議題,包括智財權糾紛做仲裁或調解,甚至是兩岸合組機構,不過各種方式都有執行、法律依據以及對台商實質效益問題,似乎可行性不大。

 對於有學者提議中長期建議做法,王美花表示,目前大陸法院對於涉台司法案件都會有專庭處理,如果能對於智財權設置專業法院或專庭,增加台籍陪審員或調解仲裁人員,將有助於提升審判品質與判決公信力,經濟部對此也認為可行性較高。

 她進一步說,兩岸智財權工作小組陸續在今年10、11月召開,屆時將會主動向陸方拋出上述建議,期望陸方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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