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哥華和多倫多的三家華資公司,因製造和出售冒牌Louis
Vuitton與Burberry手袋等貨品,被判賠償約250萬元。圖為溫哥華市中心的LV旗艦店。(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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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溫哥華及多倫多的三間華資公司,因為製造及出售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與Burberry手袋等貨品,被判賠償250萬元,成為加拿大歷來打假判罰最重的案例。
三家被告分別是位於大溫本拿比的成基公司(Singga Enterprises Inc.)和康乃馨時裝公司(Carnation Fashion
Company),以及位於多倫多地區的Altec Altec Productions,相信是同屬一個集團。
案情指三家公司多年來在中國製造及進口大量偽造的LV及Burberry手袋,聯邦法院法官拉塞爾(James
Russel)作出裁決時指出,三家公司嚴重侵犯註冊商標及版權法,讓兩家商標權持有公司的零售店損失嚴重。
法官形容Singga及Altec在偽造名牌產品方面經驗老到,是這方面的老手,並透過康乃馨時裝公司出貨。
法庭資料顯示三間公司中,成基和Altec參與中國境內大型假貨製造,並將龐大數量的假冒貨品進口至加拿大後,在零售店內、網路及部分活動中販售。此外成基幫Altec開出大筆訂單,並將客戶轉介以賺取佣金。
拉塞爾更指出,在遭到侵權的控告後,Altec公司至今仍繼續出售冒牌貨。
公司註冊資料顯示,成基的負責人姓高(Kenny Ko),康乃馨的負責人則為郭雲娟(Yun Juan
Guo,音譯),審訊期間,Singga及Altec並沒有派代表出席,而康乃馨時裝公司老闆娘郭雲娟則有出席聆訊。
郭雲娟在聆訊期間承認出售冒牌LV及Burberry手袋,但強調並不了解加拿大的商標及版權法。她又承認除了在康乃馨出售山寨貨外,卑省列治文夜市也是另一個出貨地點,冒牌手袋的單價僅20至30元。
法官最後裁定Altec賠償120萬元,Singga賠償85萬元,郭雲娟的公司39萬元,加上訴訟費和其他費用,總數為250萬元。
案情顯示,LV是於2008年開始對偽冒貨品展開調查,並派出調查人員假扮顧客與成基的高某接頭,高某向調查人員出示一個具有標誌,聲稱是「真」的LV手袋,但其實是個冒牌貨。又說這些手袋不會公開展示,只會賣給真正想要的人。他又說在溫哥華的貨倉存貨充足,若採購200個以上可以給多打折優惠。
在取得足夠證據後,LV即入稟提出民事索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