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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馬仕:嬌蕉包侵權 訴諸司法

更新日期:2011/04/12 20:3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台灣愛馬仕(Hermes)公司行銷經理張微曦表示,法國總公司去年就注意到嬌蕉國際公司的「嬌蕉包」涉侵害商標權,目前一切靜待司法處理。

  張微曦說,嬌蕉包的馬車商標是在法國總公司採取行動後,才將「馬」改為「兔子」。創作是要灌入新的元素,嬌蕉包的商標與愛馬仕的商標相似,甚至已讓消費者質疑愛馬仕是否「授權」嬌蕉包這麼做。

  她說,雖然愛馬仕柏金包一只約新台幣20萬元,與嬌蕉包的1000多元不同價位、客層不一樣,但也不能以此作為嬌蕉包不會被認知為柏金包的理由,畢竟還是有消費者可能在不知情下,以為1000多元就能買到愛馬仕柏金包。

  她說明,愛馬仕已委任台灣的律師事務所每月彙整台灣市場的情況做報告,包含媒體及網路商家等,去年就注意到嬌蕉包的商標雷同問題。

她強調,愛馬仕在意的是創作自由與尊重,也希望對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她認為嬌蕉包這樣的方式,並不叫「台灣精神」。10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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