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民調顯示逾九成民眾知道「上網拍賣盜版品」是違法行為

智慧財產局於99年度分別針對台灣地區15歲以上民眾及五大都會區15至44歲民眾就著作權觀念的態度及認知程度,進行兩次的電話調查。調查發現,民眾普遍瞭解正確的著作權觀念,但正確的認知與是否會使用盜版品或侵害著作權等行為,並未具關聯性,顯示在現實生活環境中,民眾容易基於價格經濟與取得便利等因素而使用盜版品。
調查結果顯示,在著作權的認知上,有95%的民眾知道「上網拍賣盜版品」是侵權行為,認知程度最高;「影印整本書籍」、「將未經授權的音樂、影片、書籍PO上網」及「在營業場所播放未經授權的音樂」,也有逾80%的民眾知道是違法的行為;「使用P2P軟體交換影音檔案」及「買一套軟體灌在多台電腦」民眾的認知程度最低,但仍有約60%的民眾知道這是違反著作權的行為。
在侵權行為方面,調查發現「音樂CD」遭侵權的比例均相對高於「影音光碟」及「電腦軟體」,原因為「購買或取得方便」,主要取得媒介為「網路下載」;「電腦軟體」遭侵權的原因和取得媒介與「音樂CD」相同;惟「影音光碟」主要取得原因和媒介卻為「親友贈送」。另在五大都會區民眾部分,也有近60%表示不會拒絕使用盜版品,顯示有很高比例的都會區民眾為非正版商品的潛在使用者。
從基本資料來看,15至39歲的民眾和大學教育程度者,對著作權的認知普遍最正確,但卻也是使用非正版較多的族群;另五都民眾月收入4萬至5萬元者拒絕使用盜版的意願最低,顯示出民眾雖有正確的著作權觀念,但仍不排除會有侵權的行為,調查顯示認識法規與實際行為出現不一致的結果。
在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的認識度方面,一般民眾對集管團體的認知程度明顯不足,僅有13%的民眾聽過著作權集管團體,而僅其中的26%知道集管團體的業務範疇;反觀,逾60%的五大都會區民眾知道在營業場所公開播放音樂要向集管團體取得授權,顯示都會區較年輕的族群對於集管團體授權的概念較清楚。
針對上述調查結果,智慧局表示未來的教育宣導計畫,將運用民調顯示民眾最常接收訊息之電視、網路等通路,持續針對不同族群進行正確的使用著作的態度與觀念。此外,更將持續結合學校教育,從校園基礎紮根,將民眾的認知與行為導正趨於一致。
本項調查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委託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第一次調查於6月10日至13日進行,電話訪問台灣地區15歲以上之民眾,有效樣本為1,301份,在95%的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72%;第二次調查於10月8日至22日進行,電話訪問台灣五大都會區(台北縣市、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15至44歲民眾,有效樣本為1,068份,在95%的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大新專利商標 的頭像
    大新專利商標

    大新專利商標事務所(台中:大業國際智慧產權事務所)(桃園:大新專利商標事務所),各國專利商標申請,地點:台中桃園,桃園商標台中商標

    大新專利商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