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告「春天」獲賠93萬
2009年11月13日蘋果日報
【王吟芳╱高雄報導】北市「春天酒店」不滿高市「春天商務旅館」,使用類似該酒店葉子圖形識別標章,易使消費者誤認兩家為關係企業,去年控告春天商旅侵害商標權,求償四千萬元。高雄地院審理認定高雄春天商旅侵權屬實,判處負責人王碧琴三月徒刑,並賠償九十三萬元。
同業同名侵害商標
【王吟芳╱高雄報導】北市「春天酒店」不滿高市「春天商務旅館」,使用類似該酒店葉子圖形識別標章,易使消費者誤認兩家為關係企業,去年控告春天商旅侵害商標權,求償四千萬元。高雄地院審理認定高雄春天商旅侵權屬實,判處負責人王碧琴三月徒刑,並賠償九十三萬元。春天商務旅館在高市有明誠路、民族路兩家連鎖店,均已更名為「夏豔精品旅館」。明誠店職員昨表示,去年九月收到春天酒店的起訴狀,該公司即改名為月泉,並更改識別標誌,負責人王碧琴昨未接手機,不知其回應;春天酒店則表示,未接到判決書,不便評論。
檢方起訴指出,春天商旅自二○○二年起使用含有「春天」、「SPRING」及葉子圖形的商標且同樣經營飯店業,易使消費者誤認兩家是為關係企業,致春天酒店生意受損。春天商旅辯稱,兩家公司差異明顯,縱使同名,也不會造成春天酒店損失,拒絕賠償。
法院審理認定,春天商旅侵害春天酒店商標權,依違反《商標法》判王碧琴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因雙方經營型態、所在位置、消費客層無競爭關係,故只判賠九十三萬元。春天商務旅館在高市有明誠路、民族路兩家連鎖店,均已更名為「夏豔精品旅館」。明誠店職員昨表示,去年九月收到春天酒店的起訴狀,該公司即改名為月泉,並更改識別標誌,負責人王碧琴昨未接手機,不知其回應;春天酒店則表示,未接到判決書,不便評論。
檢方起訴指出,春天商旅自二○○二年起使用含有「春天」、「SPRING」及葉子圖形的商標且同樣經營飯店業,易使消費者誤認兩家是為關係企業,致春天酒店生意受損。春天商旅辯稱,兩家公司差異明顯,縱使同名,也不會造成春天酒店損失,拒絕賠償。
法院審理認定,春天商旅侵害春天酒店商標權,依違反《商標法》判王碧琴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因雙方經營型態、所在位置、消費客層無競爭關係,故只判賠九十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