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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賣假貨 藝人小CALL獲不起訴
2017-12-04 15:2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小CALL(本名郭怡伶)在臉書粉絲團販賣二手名牌零錢包,卻被吳姓男買家發現是假貨提告,吃上違反商標法官司;小CALL庭訊時稱不知零錢包是仿冒品,並指是經紀人提供給她;台北地檢署認為,鑑定報告提及該零錢包若非專家難發現有假,認定小CALL沒有賣假貨的犯意,今天將她不起訴。
今年7月,吳男在臉書粉絲團花了1900元,向小CALL買了1個二手GUCCI名牌零錢包,但吳男收貨後卻發現,該款零錢包與他之前所用過的同款零錢包,細節上有差異,吳男委託法律事務所進行鑑定後,才發現買到假貨。
吳男不滿小CALL的售後服務,認為小CALL明知該款零錢包是假貨,還PO上網販售,控告小CALL違反商標法。小CALL到案後否認賣假貨,並指該款零錢包是經紀人提供給她販售。
檢方為釐清小CALL有無賣假貨的犯意,將她賣場上的另一只PRADA名牌包送去鑑定,結果鑑定為真品;檢方考量鑑定報告提及小CALL所售出的仿冒零錢包,若非專家難發現真偽,因此採信小CALL的說法,將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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