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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專利權 大立光立場硬
先進光(3362)與大立光(3008)侵權案件一審判決後,先進光尋求外援,期望大立光接受公司道歉,對此,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直言,國外若發生專利竊取或竊盜資料事情,是業界無法見容,國外有不少案例公司因此破產關閉,相形之下,台灣對於專利保護觀念不成熟,而對方對於犯了如此大錯,卻僅想單純道歉了事。
林恩平解釋,先進光當初挖角公司離職員工後開始竊取公司資料,且一連吸收公司四名離職員工並攜帶大立光資料過去,一路竊取技術,且中間離職過去的員工還向在職員工請託,要求提供後續技術資料。一直到先進光將相關製程設備技術聲請專利時,公司才驚覺技術遭竊取。因此認為先進光侵權行為須接受應有的懲罰。
林恩平坦言對於該侵權案如何落幕也耗費心神,畢竟還牽涉到為數不少的員工與股東,但為捍衛公司智財以及讓國內對於智財權能尊重,因此仍在想如何讓事件落幕,但前提是先進光須意識到自己的過失,而非單純找中間人致歉,因並非小事,對方應提出實際解套方案找出和解方向,期望雙方專利官司能成為產業智財保護重要「象徵(Symbol)」。
先前林恩平預計賠償相關金額將用於台灣專利保護基金會,林恩平表示,目前則想供弱勢家庭學童教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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