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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3C商標 明起統一標示

消費者購物時要注意,明(8)日起家電、3C產品商標將統一。為因應家電、3C產品日趨整合的趨勢,經濟部修改「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經一年緩衝期後明正式生效,未來家電、3C產品商標統一,僅區分為硬體、軟體、零組件及耗材三大類。

 

商業司長李鎂表示,以往家電、3C產品分別遵照不同商標方式,兩種商標方式下又5種不同分類,標示繁瑣。因數位化資通訊產品整合趨勢,兩種產品愈來愈難區分,且相關產品日趨輕薄短小,因而簡化、統一商標。

原本兩項商品商標分別適用「電器商品標示基準」、「資訊、通訊、消費性電子商品基準法」,經過一年緩衝期,兩種商標將統一。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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