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夜市知名的兩家青蛙下蛋,巫記和王記,之前發生商標爭奪戰,當時你告我我告你,爭的都是誰能使用「青蛙下蛋」四個字,和綠色青蛙的圖案。官司打了好幾年,到現在兩家都還繼續使用各自的商標,因為檢察官認為,王記和巫記並不會造成混淆,所以兩家都可以繼續使用。
來到士林夜市,一杯青蛙下蛋少不了,不過就隔著一條文林路,對面還有一家青蛙下蛋,兩家都賣青蛙下蛋,兩家老闆也都有姻親關係,自家人卻因為商標爭議,上法院打官司一打就是好幾年,民眾說兩家不一樣,但雙方似乎不這麼想,問題就出在青蛙下蛋這四個字,和綠色青蛙圖樣,乍看之下幾乎一樣,王記因此提出告訴。
不過兩家到現在還持續使用各自的商標,深入了解發現,原來巫記在民國81年,把青蛙圖和青蛙下蛋標語登記註冊食品商標,王記也在同年將圖和標語登記註冊小吃店商標,使用類別不一,造成兩家商標通通註冊成功,直到91年巫記也想註冊小吃店,爭議才因此而起,不過檢察官認為,兩家一個叫巫記一個叫王記不會混淆,判決巫記不起訴處分,兩家都可以繼續使用招牌。
仔細看兩家招牌,一家寫著王記,一家寫著巫記,巫記的青蛙蛋是紅色的,王記的青蛙蛋是黑色,就連青草形狀也不一樣,巫記的老闆娘其實也是王記老闆的妹妹,只是誰都沒想到,自家人隔著馬路各自賺錢,還得對簿公堂,只是到最後還是都用青蛙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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