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商標被撤 黑店冰店敗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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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店」是知名老牌冰店,開業44年,賣花生、牛奶、桂圓、鳳梨、花豆等冰品。早年1碗冰賣1毛錢,有學生點1碗冰,拿出1塊錢,店家不小心少找1毛錢,被戲稱黑店,「黑店」之名因此傳開。 黑店冰店是許多宜蘭人共同記憶,去年底商標被智慧財產局撤銷註冊,引發業者和民代反彈,認為傷害宜蘭人情感和回憶,發動「宜蘭黑店冰店」護名連署。 黑店冰店業者林志鴻向智慧財產法院主張,黑店冰店6年前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獲准。商標為彩色環繞地球,並有黑店冰店中文全稱及英文ICE、藍色圓形外環和吸管等文字與圖案,和三力食品公司商標只有「黑店」兩字明顯不同。 黑店冰店賣現場製作的冰品,在傳統市場販售,與三力的冷飲商品性質及銷售通路不同,消費者不會混淆誤認為同一家公司;且從未有消費者向他反映有混淆誤認情況。黑店冰店開業近半世紀,長期使用黑店商標,開業時間比三力食品久,智慧財產局不該撤銷商標註冊。 法官認為,三力食品比黑店冰店還早5年取得黑店商標權。兩者商標都有引人注意的黑店兩字,讀音及給消費者觀念、印象都高度近似;且兩家業者都賣冰品,商品同質性高,易使消費者混淆誤認為同一家公司。 【2012/07/27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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