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雄起家,販售咖啡及糕點的金鑛連鎖公司,不滿台灣金礦公司使用相似名稱與logo,從97年告侵權官司,雙方纏訟五年多,這場商標之爭終於落幕,最高法院判決台灣金礦不得再使用金鑛為商標,且須賠償金鑛公司卅六萬元,將判決書登報一天。
以咖啡攤起家的金鑛公司帶動平價咖啡風潮,還將麵包、蛋糕成功置入咖啡,帶動複合式咖啡店的經營模式,只不過有人複製他的成功模式,就連門口這個大大的金色皇冠logo,五年前也被模仿的幾可亂真,對方就是台灣金礦的前身。
雙方從97年開始對簿公堂,展開商標大戰,纏訟多年後終於落幕,最高法院票決台灣金礦不得使用金鑛商標,還必須賠償金逛公司36萬元,將判決書登報一天。金鑛咖啡經理黃美玲:「希望透過法律這樣的判決,真的可以杜絕掉有心人士想要來模仿。」
捍衛品牌logo,金鑛上下員工以遲來的正義,詮釋勝訴的心情,而台灣金礦從屏東起家,從跟金鑛幾可亂真的logo,引發爭議挨告後,雖然將logo改成高帽子P&T,招牌也改成金色角落,仍然敗訴,這場商標大戰最高法院維持智慧財產法院的見解,認為金鑛咖啡早就以金礦登記註冊商標,台灣金礦卻用來作為公司名稱,兩家公司都經營咖啡、茶飲,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認,因此判原告金鑛咖啡勝訴。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