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標權戰火延燒 蘋果向廣州高院反告台灣唯冠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2012/03/01

《華爾街日報》報導指出,蘋果 (Apple Inc.)(AAPL-US) 周三 (29日) 向中國廣東高等法院提出控訴,稱台灣唯冠誤導性簽署轉讓合約,意圖以不公正手段獲取財務利益。

面對唯冠的商標訴訟糾紛,蘋果辯稱以往已和深圳唯冠達成協定,買下包括中國等地的所有 iPad 商標使用權。

蘋果律師指稱,唯冠提告目的是為了獲取利益,背後暗藏陰謀,在轉移權限交易完成後,又掉過頭來拒絕履行合約義務。

根據法院微博內容,台灣唯冠電子做出回應表示:「蘋果以龐大經濟財力相逼,對中國智慧財產權市場帶來極為負面的範例。」

高等法院尚未做出裁定,周三下午宣布仍在等候判決結果。

唯冠電子律師謝湘輝聲稱:「我們肯定擁有此商標權限,但公司願意以其他方法廣開商議,如支付賠償金等。」蘋果發言人則在稍早重申公司一貫態度,稱唯冠「拒絕依約轉讓」幾年前協議達成的商標權。

如果本次高院開庭,維持先前深圳地方法院判決,且兩造未能達成和解協定,蘋果在中國關鍵市場將面臨更多挑戰。唯冠也向上海地方法院提告,望對蘋果下達禁售令,上海法院先前已宣布暫停審理等候最高法院裁決。

2009 年唯冠電子出售部份地區的 iPad 商標權,包括台灣、印尼和墨西哥,蘋果稱此筆交易包括中國內部權限。而唯冠電子表示,該協定並未涵蓋深圳公司的商標權,因台灣子公司並沒有權力決定其他分部機構的資產買賣。

台北時間 08:54,蘋果盤後股價小跌 0.02% 至 542.35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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