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知名「豆油伯」醬油生產公司六堆釀興業,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六堆釀」商標,智財局卻說,「六堆」為屏東平原客家族群的概念性統稱,「釀」則泛指發酵製成,認為「六堆釀」屬產品說明,駁回註冊。六堆釀興業向智財法院提行政訴訟,法院認同智財局說法,判六堆釀興業敗訴。全案可上訴。
智慧財產局審核認為,「六堆」原為清治時期,屏東平原的客家族群為了抵禦外侮,組成的民間自衛組織,之後演變為該地客家族群的概念性統稱,現已被各界廣泛使用,包括有六堆客家文化園區與六堆精神等。
六堆釀興業不滿,向經濟部提起訴願又遭駁回,改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六堆釀興業表示,他們已投注大量心力與金錢行銷產品,「六堆釀」顯然已在消費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與口碑。智財法院審理後,認同智財局說法,認為六堆釀確實是產品說明,就像有些健康食品會使用「Healthy」作為產品說明,且六堆釀興業未提出積極證據,證明「六堆釀」已廣泛被消費者所知,駁回六堆釀興業之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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