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兩岸簽署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後,從去年11月22日起互相受理專利、商標與植物品種優先權的申請,截至今年第一季,大陸共受理台灣專利優先權申請案684件、商標優先權申請案12件,植物品種則暫無。 王霄蕙在成都舉行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上強調,為提升兩岸農業競爭力,大陸將在今年引進台灣特有植物的UDS(特異性、穩定性、一致性)測試技術,並召開兩岸植物新品種保護研討會。此外,陸方將整理出重點推動的品種,希望與台灣加強合作。 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所長馮震宇表示,在產地標示部分,雖然大陸要求非台灣生產的水果標示「台灣品種水果」,以與真正來自台灣的「台灣水果」區隔,但市面上沒有其他國家水果有類似標示,大陸消費者不一定能感受區別。 知識產權局港澳台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兩岸智財協議,雙方成立四個工作組,其中專利與著作權(大陸稱「版權」)工作組會議已分別在去年11、12月召開,商標工作組會議預計6月舉行,品種權會議將在今年8、9月召開。 該負責人指出,大陸向台灣申請的專利優先權至今約400多件,目前專利工作組正在籌備二次會,陸方今年6月底、7月初應該會先赴台處理優先權申請案的問題。 【2011/05/16 經濟日報】 |
- May 16 Mon 2011 10:51
-
100 0516 台灣蝴蝶蘭蜜棗 爭品種權保護
台灣蝴蝶蘭蜜棗 爭品種權保護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