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雞大戰山羊 休閒服飾公司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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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公雞牌」的日本商社隔海控告台灣「山羊牌」廠商,認為商標相似,導致消費者混淆,法院審理後,認定兩間公司都賣休閒服飾,同質性高,山羊牌必須撤銷商標。
百貨公司門口,三個男舞者穿著一身休閒裝扮,幫背後的公雞牌代言母親節活動,強調品牌特性,還跳起公雞舞。
三個大男生扮起公雞有模有樣,身上穿的就是公雞牌的衣服,但是這個商標,和另外一家台灣廠商山羊牌,相似度太高,公雞牌公司一狀告上法院,要趕走山羊。
公雞和山羊到底像不像,公雞比較胖,還有大尾巴,山羊比較瘦,特色是頭頂上彎曲的山羊角,但是這兩家都賣休閒服飾,法院判決,公雞獲勝。
山羊牌專門設櫃在大賣場,賣的也是運動外套和長褲,兩間公司產品相似,加上商標都是動物,公雞牌認為,遠看山羊、公雞商標難以分辨,山羊牌反駁公雞、山羊根本是不同動物,但是消費者實在也很難分清楚。
公雞打敗山羊,智慧財產局撤銷山羊的商標登記,台灣市場裡,以後只看得到公雞,山羊恐怕得暫時消失在運動休閒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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