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香水商標權 蘭寇勝訴
2011年 04月27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法商蘭寇香水出品「璀璨」愛戀限定版香水,想把「Tre’sor IN LOVE」登記為商標,被智慧財產局認為近似國內育成企業已註冊的「IN LOVE」,裁定不准註冊。蘭寇不服提告,昨獲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勝訴,撤銷不准註冊的原裁定,要智財局重新裁定。
在台上市逾20年
法商蘭寇「璀璨」(TRESOR)香水已在台上市二十多年,每年都找全球影視名人代言,今年由西班牙女星潘妮洛普克魯茲(Penelope Cruz)代言。去年,想將「Tre’sor IN LOVE」(珍惜所愛)字句登記為商標,被智財局以近似育成企業已註冊的「IN LOVE」商標,駁回蘭寇申請。
撤銷智財局裁定
智財法院則認為,兩者雖有「IN LOVE」字樣,但蘭寇有由法語手寫的「Tre’sor」文字,是視覺焦點,會引起消費者想了解字義與發音,而育成企業使用該商標的情形不明,昨判決撤銷智財局不准註冊的裁定,要智財局重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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