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豐園」商標戰 老字號敗訴

四十年前台北市館前路著名的「聚豐園」鬧雙包?台北市兩家江浙菜餐廳都以聚豐園為名,聲稱是老聚豐園後代的苗姓業者不滿聚豐園被另一家餐廳負責人戚冠鈞搶先註冊,告上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認為,苗姓業者舉證不足,無法證明他一直持續使用聚豐園商標,並廣為消費者熟知而達到著名程度,判決苗姓業者敗訴。

對於判決結果,戚冠鈞表示,苗姓業者雖是最早的聚豐園股東之子,他則是另一個股東的兒子,聚豐園商標他已經用了十七年,商標爭議也有七年之久,因此判決是遲來的正義。苗姓業者昨天未到餐廳,無法得知他的回應。

據了解,聚豐園餐廳當年是台北市五大餐廳之一,開幕時還請來港台巨星上官靈鳳、甄珍及湯蘭花等人剪綵。根據法院調查,聚豐園餐廳公司在1993年停業而經主管機關撤銷登記。

而對簿公堂的這兩家聚豐園餐廳,一家位於台北市敦化北路,負責人是戚冠鈞。另一家位於南京東路,由苗姓業者經營。

法院調查,戚冠鈞在五年前以聚豐園餐廳,向經濟部智財局申請註冊商標獲准,苗姓業者認為他的聚豐園名氣較大,向智財局要求撤銷戚的註冊卻被駁回。

苗姓業者不服,向智財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苗姓業者主張,他是四十年前知名的聚豐園餐廳的後代,從當時到現在,已經投入大筆資金刊登廣告,並提出報章雜誌的報導及相關進出貨證明,主張聚豐園已經是他的著名商標,要求法院撤銷戚的註冊。

智財局主張,戚冠鈞的商標與苗姓業者欲註冊的商標,都有聚豐園三字,且都用於餐廳項目,屬於近似商標,但苗姓業者所提出的相關證據,並不足以證明其餐廳名稱聚豐園是著名商標,因此依法無權撤銷戚冠鈞註冊的商標。

智財法院審理後,認為聚豐園餐廳有限公司曾撤銷登記,後來又二度成立,兩者分屬於不同的法人人格主體,加上苗姓業者提出的資料,無法證明他從1970年至今,都持續使用聚豐園商標,並已廣為消費者熟知,因此判決苗姓業者敗訴。

【2011/04/11 聯合報】@ http://udn.com/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大新專利商標事務所(台中:大業國際智慧產權事務所)(桃園:大新專利商標事務所),各國專利商標申請,地點:台中桃園,桃園商標台中商標 的頭像
大新專利商標

大新專利商標事務所(台中:大業國際智慧產權事務所)(桃園:大新專利商標事務所),各國專利商標申請,地點:台中桃園,桃園商標台中商標

大新專利商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