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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在高雄的金鑛公司,六年級生的負責人鄭立鍵十年前從小攤車賣卅五元咖啡和點心起家,在咖啡市場闖出一片天,陸續在高雄、台北成立廿多家分店;金鑛的鳳梨酥禮盒去年還曾獲選港都高雄十大伴手禮。 金鑛公司主張,該公司十年前取得「金礦」商標權,並且在台北和高雄等地開設「CROWN & FANCY」咖啡連鎖店,販賣咖啡、茶飲及精緻糕點。 但台灣金礦公司未經同意,以「金礦」作為公司名稱,並在台北市開設「CROWN & PT」咖啡店,賣咖啡、茶飲和糕點等商品,且在招牌上標示「台灣金礦連鎖事業」字樣,易使消費者有混淆誤認為同一家公司。 金鑛公司指出,該公司曾間寄律師函通知台灣金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金礦」商標;但台灣金礦也寄來律師函表示否認侵權。希望法官主持公道。 在兩岸有十多家咖啡連鎖店的台灣金礦公司則說,「金礦」並非著名商標,並未被消費者廣為認知;該公司使用「金礦」為公司名稱,消費者應該不會誤認和金鑛為同一家公司;該公司善意且合理使用「金礦」文字,並沒有故意侵權。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認為,金鑛公司比台灣金礦早成立且先取得「金礦」商標權,台灣金礦以「金礦」為公司名稱,經營「CROWN & PT」咖啡店,和金鑛公司咖啡連鎖店一樣賣咖啡、茶飲和糕點等商品;且在招牌標示「台灣金礦連鎖事業」字樣,易使消費者誤認。 【2011/04/04 聯合報】 |
- Apr 04 Mon 201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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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0404 商標侵權 「台灣金礦」要賠「金鑛」70萬
商標侵權 「台灣金礦」要賠「金鑛」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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