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涉嫌侵權事件不能不了了之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證券時報) 2011-03-17 0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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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位知名作家和出版人聯名聲討百度文庫侵權,選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個頗具象征意義的日子,無疑有著良苦用心。但具有黑色幽默意味的是,百度方面并沒有予以回應,這種傲慢并不讓人奇怪,此前,因自家出版社的新書赫然列在百度文庫中時,長江文藝出版社副社長黎波曾聯系了百度方面,但竟然被答復為“那你們打官司吧。”資本傲慢至此,已經有了幾分耍賴的意味。

 

日前,百度公司創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彥宏,剛剛以94億美元的身家,成為福布斯富豪榜上的中國內地首富。左邊是首富,是百度公司的老總;右邊是作家將百度網站稱為“竊賊公司”,將“百度文庫”形容為“賊贓市場”,如此強烈對比,很有諷刺效果。

作家聲討百度文庫,名正言順,於法有據,這一點無需贅言。最令人費解的是,擅自收錄作家作品的百度文庫為何一直心安理得,仿佛“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猶記得去年年初的谷歌侵權事件,因為未經授權收錄我國作家作品,谷歌公司被受到侵權的作家多次炮轟,隨后,中國作協介入,2009年11月18日,中國作協向谷歌公司發出維權通告,要求谷歌公司必須在一個月內向中國作協提供已經掃描收錄使用的中國作家作品清單;從通告發出即日起,谷歌公司未經合法授權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掃描收錄使用中國作家作品;對此前未經授權掃描收錄使用的中國作家作品,谷歌公司必須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國作家協會提交處理方案并盡快辦理賠償事宜。

應該說,對受到侵權的我國作家來說,谷歌侵權事件的最終結局令人滿意,谷歌方面不僅道了歉,還提出了一個讓作家能夠接受的方案。谷歌侵權門與百度文庫涉嫌侵權事件有一定的相似性,都違背了“先授權,后使用”的原則,當然百度方面會辯解,百度文庫的作家作品,是一些網友自行上傳的,與百度無關,但問題是,百度文庫負有不可推卸的審查之責,即便是一些網友上傳,百度文庫也撇不了責任;而且,正是因為這些作家的作品,百度文庫受到無數網友的青睞,并因之獲得無數看得見或看不見的利益,百度文庫是最終且最大的受益者,怎能安之若素?

當前,作家的版權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凸顯,而國家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努力也有目共睹,就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兩高”報告中都提到要強化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無需過度置喙,一個不能保護原創作品的社會,就無法鼓勵創新,就不能有叫得響的品牌;捍衛著作人權益的重要性,也不必多說,用網友的話說,不打擊侵犯著作人權益的行徑,原創文學必亡。基於此,百度涉嫌侵權事件,不能不了了之,期待司法部門積極介入,給作家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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