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速審 有但書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未來民眾若以「商業實施」理由,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該局規畫將要求申請人提早公開內容,並將加收4,000元的申請費用,下周二(22日)將召開公聽會討論,預計最快5月施行。

面對國內發明專利積案如山,平均審結期間高達41個月,智慧局於98年起推動「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除「經外國專利局實體審查且核准者」(事由一)可提出申請外,去年再增加「經美日歐專利局核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檢索報告」(事由二)及「商業上實施所必要」(事由三)的發明專利申請案也可適用AEP,提供民眾快速取得專利的管道。

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統計去年以事由三提出申請的案件量共有141件,其中多達31件為當年度提出的新申請案,而今年1月19以事由三的申請件數中,更有高達八件是去年才提出專利案件,均不符合專利法規定,自申請日起18個月後,應將申請案公開,提供外界能公開檢索內容,難免招致「插隊」審查的疑慮和批評。

【2011/03/1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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