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強:旭照商標事宜,協調後一併交由台灣照明接續經營
2011/03/16
11:43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6124)業強-澄清說明100年3月16日自由時報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0/03/16
3.報導內容:針對「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與「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前於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刊登於工商時報等平面媒體之聲明稿內容所稱「旭照」商標,現今我們已作出正式決定,爾後一併交由向來著重品質及商譽的「旭光」商標權人「業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關係企業「台灣照明」接續經營;………,永遠照亮寶島台灣這片土地。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自由時報100年3月16日頭版A1聲明稿,本公司已於99年4月20日以新台幣75,000,000元取得「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之「旭光」商標權,而先前99年5月5日經由「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與「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登於工商時報之聲明稿所稱「旭照」商標事宜,幾經協調後一併交由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台灣照明」接續經營。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6124)業強-澄清說明100年3月16日自由時報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0/03/16
3.報導內容:針對「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與「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前於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刊登於工商時報等平面媒體之聲明稿內容所稱「旭照」商標,現今我們已作出正式決定,爾後一併交由向來著重品質及商譽的「旭光」商標權人「業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關係企業「台灣照明」接續經營;………,永遠照亮寶島台灣這片土地。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自由時報100年3月16日頭版A1聲明稿,本公司已於99年4月20日以新台幣75,000,000元取得「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之「旭光」商標權,而先前99年5月5日經由「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與「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登於工商時報之聲明稿所稱「旭照」商標事宜,幾經協調後一併交由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台灣照明」接續經營。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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