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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食品 (中國)董事長林炳生表示,上海弘奇永和食品發展有限公司,為來自寶島台灣的「永和豆漿」國際連鎖事業大陸地區總部,也是唯一獲得大陸官方許可使用「永和及圖」商標在中式連鎖速食經營的權利人。 「永和及圖」的商標,是在豆漿上註冊的,在2005年被認定為中國的馳名商標,理應受到司法保護才是。然而,全大陸的市場上,到處都有各式各樣的所謂「永和豆漿店」。 「這些人不管是否跟台灣有關係,都說是來自台灣,他們不僅開店,還搞所謂的加盟連鎖。」不僅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更因假店橫行、品質難以確保,恐侵害消費者權益。究其原因,首先是有些行政司法機關錯誤的認為,只要在「永和豆漿」的前面或後面加上XX或OO等字眼,消費者就可以區別。 其次,有些司法機關無視「永和豆漿」的品牌效應,認為「永和」是台灣的地名,誰都可以用在豆漿上,讓該公司打假受阻。 另還有些地方行政司法機關,出於地方保護主義,對當地的商標侵權行為睜隻眼、閉隻眼,連帶造成永和豆漿假店氾濫成災、極其混亂。 林炳生說,「永和豆漿」作為來自台灣的民族品牌,發展壯大之路,正受到巨大的阻力。在此報告王主任,懇請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切實做好對台灣同胞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對永和豆漿假店進行清理。只有這樣,才能使台資企業做大做強,進而對大陸的內需轉型之路作出貢獻,且不會讓其他知名零售品牌對大陸市場望而生畏。 【2011/03/14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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