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訴手機銷售商侵權案勝訴 獲賠逾2萬元
OPPC、OPIPO、OPPQ等商標手機橫行,給東莞本土的正規OPPO手機造成不少損失。近日,OPPO商標手機廣東歐珀行動通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珀公司”)在東莞起訴30多家手機銷售商,要求其停止侵權。上週五(3月4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審理了第一起OPPO手機侵權案,經法院調解,案件以被告賠償24000元告終。據了解,這是本土企業OPPO半年內第二次維權,在珠三角其他城市也進行了同步打假。
據了解,原告歐珀公司稱“OPPO”手機商標經國家商標局註冊登記、並取得了商標註冊證,其生產的OPPO手機投入市場以來,贏得了消費者一定的青睞。原告為宣傳OPPO品牌投放了數億元宣傳資金。經原告舉報,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被告長安某通訊器材公司依法進行了查處。
原告代理律師在庭上稱,原告OPPO商品的商品品質、市場統一零售價格、代理方式十分清楚,因此被告主觀上對其侵權行為十分清楚,侵權故意明顯,給原告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要求被告賠償5萬元經濟損失。原告代理律師還出示了東莞市工商局依法對被告作出的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東工商長處字[2009]第93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證據。
被告代理律師則稱,被告是一家2006年開業面積50平方米的個體經營戶,以銷售其他品牌手機為主,這些侵權手機都從虎門太平電子城購進,屬於正規進貨渠道,被東莞市工商局查處前只銷售了3名手機,盈利只有210元,因此認為原告索賠5萬元是有預謀的惡意起訴。
隨著庭審辯論結束,原被告雙方同意進行調解,被告承認侵權事實,同意賠償歐珀公司人民幣24000元,並承諾不再實施侵權行為。據悉,這起OPPO訴案是東莞第一法院獲得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以來,受理的首批侵犯東莞本土知名品牌的案件。
記者在庭審現場還看到,松山湖知識產權部代表、松山湖知名企業代表及東莞理工學院、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的不少學生也到庭旁聽。松山湖園區的企業代表告訴記者,旁聽知產權庭審具有積極意義,松山湖園區內高科技企業常碰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通過典型案件的示範作用,有助於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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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商標維權將獲政府法律援助
東莞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工商貿龍頭企業、民營企業50強等重點企業和公共資源的商標在商標異議、爭議、跨市跨省商標維權、境內境外商標訴訟等方面,從今年開始將獲得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
自2001年實施“品牌立市”戰略以來,東莞市商標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許多企業商標(品牌)意識淡薄的情況仍然存在。目前,東莞各類市場主體約50萬個,其中註冊商標只有45313件,平均11個市場主體才擁有1件註冊商標。部分企業只注重產品研發和銷售,忽視了商標的註冊、使用和保護,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
為此,東莞市工商局于2010年向市政府提議:儘快建立商標預警保護服務系統,定期監測東莞商標的國內外註冊狀況,並提供政府公共服務。該建議已于當年獲得通過。東莞市工商局日前透露,年內將啟動商標預警保護系統第一階段的工作,即完成軟體開發、建立商標資訊數據庫,開展對馳名著名商標的維權援助,爭取明年將服務範圍擴大到全市所有市場主體及其他組織以及政府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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