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林宅宮保第封號 遭外人註冊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3/03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監察院昨天通過調查報告,指出國定古蹟霧峰林宅下厝特有的「宮保第」封號遭人登記商標註冊,並計畫在霧峰林宅對面成立「宮保第」藝術博物館,恐影響霧峰林宅未來開放參觀之整體規劃,政府應重視文化資產的保護,並對已註冊商標做妥適處理。

註冊開店 還要成立博物館

報告指出,古代只有被皇帝封為太子太保及太子少保的官員,才能以「宮保第」作為宅第名稱,霧峰林家先人林文察在清同治年間,被皇帝追封為太子少保,御賜「宮保第」匾額,是台灣唯一受封的宮保第,不過此封號卻被林家旁支搶先註冊,不但開設小吃店、啤酒屋,還規劃在霧峰林家對面成立「宮保第」藝術博物館,對霧峰林家影響重大。

監委黃煌雄說,「宮保第」是霧峰林家下厝的象徵,此封號不但對林家人意義重大,也是重要的公共文化資產,如今此名稱被「宮保第」所有權人或管理團隊以外的人取得商標註冊,不但讓民眾產生混淆,未來霧峰林家提供之服務、商品可能也無法使用「宮保第」名稱。

監委認影響林宅未來整體規劃

黃煌雄說,中國在若干年前以台灣霧峰林家為題材拍了歷史劇「滄海百年」,霧峰林宅開放後,應對陸客具有相當的吸引力,有人看到商機,才會搶先註冊。據了解,登記人應是林家「後代的旁支」。

他表示,商標權人在九十五年取得「宮保第」商標使用權,指定使用於冷熱飲料、飲食店等服務,九十八年又申請新案,將商標擴大到博物館、展示展覽服務、鞋子、辦公室租售等服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核准並於一百年二月一日公告。

黃煌雄說,商標註冊人已規劃在霧峰林家對面成立宮保第藝術博物館,這種情形就好比「故宮前面又開了另一個故宮博物館」,這樣可以嗎?

黃煌雄認為,雖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處理商標註冊過程沒有違失,但是「宮保第」具特殊歷史意義,主管機關應研究如何妥適處理,以保護文化資產。

 

霧峰林宅宮保第 商標遭註冊

2011年 03月03日

【張麗娜、鄭敏玲╱連線報導】國定二級古蹟、台中霧峰林家下厝是全台唯一宮保第,如今宮保第名稱卻被他人註冊商標。監察院昨通過監察委員黃煌雄、沈美真調查報告,認為宮保第遭人登記商標,恐影響霧峰林宅未來參觀規劃,要求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撤銷。

後代旁支先行註冊

監委黃煌雄說,取得宮保第註冊商標的是霧峰林家「後代的旁支」,非正宗後裔。商標註冊人於○六年先以宮保第為商標圖樣,註冊冷熱飲料、飲食店等服務;○九年又申請擴大到博物館、展覽服務、鞋子等服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核准並於上月一日公告。黃煌雄說:「若未來商標註冊人在霧峰林家對面成立宮保第藝術博物館,就好比在故宮前面又開了另一個故宮,屆時怎麼辦?」

將邀專家爭取修法

文建會文資總處籌備處有形文化資產組長洪世佑說,曾出面協助家屬詢問智慧財產局如何解決,但經查發現沒有相關適法條文,無法禁止。洪世佑說,將參考他國法令並邀專家討論,若損公共利益,將爭取修法,否則未來可能連國家代表總統府都遭註冊。

報你知 為皇太子師住所

文資總管理處籌備處有形文化資產組組長洪世佑表示,宮保第是對皇太子老師住所宅第稱呼,只有被封為太子保及太子少保官員才能用此名稱。而霧峰林家下厝為林文察住宅,他為國捐軀戰死,清朝同治皇帝特封為太子少保,御賜宮保第匾額,是台灣唯一宮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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