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訴法拉利F1命名侵權 紅魔落敗宣佈更名


法拉利F1新車F150與福特F-150的logo外形相似
不忘前仇添新恨 福特訴法拉利盜名
在此前一份遞交給美國聯邦法庭的文件上,福特這樣寫道:“法拉利盜用了F-150的商標來命名其新款F1賽車,他們利用了發展多年的品牌成果為其自身獲利。”

福特暢銷皮卡車型F-150(點擊查看高清大圖)
福特要求法院禁止法拉利繼續使用這一名稱,並要求根據美國的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對法拉利索取10萬美元賠償。

法拉利F1新車F150
有媒體指出,自從1975款F-150皮卡誕生以來,福特就一直使用這一商標,並在1995年獲得註冊商標,F-150迄今為止已為福特帶來1800多億美元的收入。
對此,法拉利於2月10日(北京時間)晚間官方正式作出回應。法拉利官方表示:“對於福特公司在這件事情上的觀點,我們表示非常難以理解。”法拉利認為,F1賽車並非在市場上銷售的有商業價值的車輛,而其起這個名字的初衷原本是慶祝其祖國義大利建國150週年。“儘管如此(對福特的看法難以理解),但是我們仍然堅持如此命名是出於良好的初衷,法拉利決定在任何領域的操作(包括其網站Ferrarif150.com)都將用起完整版名稱——Ferrari F150th Italia來代替原有的縮寫版本F150。”
福特難消宿怨 或在賽車超跑界醞釀新策
面對福特的反應,很多人大感意外。殊不知法拉利與福特結怨已久。早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 亨利.福特二世為了削弱歐洲人佔據的賽車霸主地位,發起了一項名為“福特全效能”的行動。主要目標之一就是要贏得著名的“勒芒二十四小時耐力錦標賽(24 hour Grand Prix d'Endurance at Le Mans)”。該賽事幾乎是世界上最為重大、最具吸引力的汽車比賽,在六十年代初幾乎成了法拉利的演示場,因為義大利人在當時的數個耐力級別和賽事中都處於領先地位。
為了在此項賽事上有所建樹,亨利.福特二世決定收購法拉利公司以增強其在賽車領域實力。在談判已經即將成功之時,法拉利突然單方面中止了談判,原因是福特不願意為法拉利在F1賽場上的大筆開銷埋單。為賽車癡狂的恩佐.法拉利激怒了福特二世,他發誓要在賽場上擊敗法拉利。
正是出於這個原因,福特歷史上傳奇的超級跑車福特GT 40于1963年4月1日于,代號為GT/101。不過GT 40第一年的比賽並不順利,因為賽車故障原因多輛賽車都相繼退賽。直至1966年福特在勒芒終於雪恥,3輛換裝7升發動機的GT 40 Mk II賽車包攬了領獎臺。隨後一直到1969年,福特都沒有讓勒芒大賽的冠軍落到法拉利手裏。

福特傳奇跑車GT40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外界看來,福特在命名方面的反應有些過激,但實際可能孕育著商業上的另一重策略。進入21世紀之後,福特在賽車方面的投入更多的集中到了拉力賽方面,在F1以及勒芒比賽中投入的精力相對較少。此次與法拉利的針鋒相對可能是一個先兆,福特可能在未來賽車或者超級跑車領域孕育著新的計劃,而答案有可能在即將開幕的日內瓦車展或者紐約車展上揭曉答案。
(文/採訪組 鮑家翔)
(責任編輯: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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