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在美控告LG手機侵權

2010年 12月31日 蘋果日報

【邱柏達╱綜合外電報導】彭博報導指出,日本消費電子大廠SONY(索尼)周二向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提起訴訟,針對南韓樂金電子(LG)提出侵權告訴,希望禁止LG手機銷往美國。

要求禁止銷往美

SONY指出,LG旗下手機產品包括Lotus Elite、Neon、Remarq、Rumor 2和Xenon等,在未經許可狀況下採用SONY的專利技術。
據了解,SONY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遭侵權專利控訴中,內容包含電話簿顯示、方向鍵以及訊號傳輸方式等。市場指出,ITC通常會在15個月內完成調查並作出裁決。
巴克萊資本(Barclays Capital)分析師藤森悠司說:「SONY一直以來致力維護其專利,美國對SONY而言更是個重要的市場,而SONY及與易立信(Ericsson)合作的手機品牌索尼愛立信(Sony Ericsson)一直以來努力擴展在美國市場的手機市佔率。」
LG發言系統強調,不針對尚未判決的法律訴訟做出任何評論。根據市調機構顧能(Gartner)資料顯示,LG手機銷售僅落後諾基亞(NOKIA)、三星(SAMSUNG),居全球第3大手機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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