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莊狀告李錦記代理商 不起訴 【12/28 20:25】
〔中央社〕雲林西螺鎮的丸莊食品,因不滿醬料公司李錦記的台灣代理商,使用丸莊申請的「極品」商標,控告代理商涉嫌違反商標法。檢方今天認為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丸莊食品公司是台灣知名的醬油公司,成立至今已有101年歷史;李錦記則是香港知名的醬料品牌,同樣也是百年老店,台灣地區由南聯國際貿易公司代理。
丸莊公司提告指出,南聯公司負責人李棟樑明知丸莊早就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取得「極品」字樣的商標權,竟未經丸莊同意,自民國96年間起,擅自在輸入的李錦記干貝蠔油產品上,使用「極品」字樣,涉嫌違反商標法。
李棟樑辯稱,李錦記的「極品干貝蠔油」並非作為商標使用,不受丸莊商標權拘束,而且兩者產品差異甚大,消費者不易混淆誤認,況且南聯只是代理商,沒有違反商標法。
檢方指出,李錦記的「極品」只是用來形容干貝的等級,不會讓消費者產生誤認,加上被告在偵查中表示願將「極品」2字在產品的標示上拿掉,檢方認為罪嫌不足,將李棟樑不起訴處分。
丸莊食品公司是台灣知名的醬油公司,成立至今已有101年歷史;李錦記則是香港知名的醬料品牌,同樣也是百年老店,台灣地區由南聯國際貿易公司代理。
丸莊公司提告指出,南聯公司負責人李棟樑明知丸莊早就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取得「極品」字樣的商標權,竟未經丸莊同意,自民國96年間起,擅自在輸入的李錦記干貝蠔油產品上,使用「極品」字樣,涉嫌違反商標法。
李棟樑辯稱,李錦記的「極品干貝蠔油」並非作為商標使用,不受丸莊商標權拘束,而且兩者產品差異甚大,消費者不易混淆誤認,況且南聯只是代理商,沒有違反商標法。
檢方指出,李錦記的「極品」只是用來形容干貝的等級,不會讓消費者產生誤認,加上被告在偵查中表示願將「極品」2字在產品的標示上拿掉,檢方認為罪嫌不足,將李棟樑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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