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智財 吳揆盼速修商標法
更新日期:2010/12/16 13:49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6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商標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政府加強對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確保合法廠商權益與交易秩序,建構良好投資環境,盼能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行政院會通過商標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吳敦義指出,在政府積極對外招商之際,依產業發展需要,並參酌國際商標規範及發展趨勢,確有必要全面檢討商標法。他指示經濟部應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經濟部表示,商標法修正草案主要是因應台灣工商企業發展、建全商標審查機制、強化商標權保護及與國際商標規範相調和,將使企業對商標權的管理及運用更加活化,並有效促進地方特色及傳統技藝等產業的發展,進而有助於提升台灣經濟實力及國際競爭力。
草案修正重點包括擴大商標註冊保護客體,只要是具有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而且可以和他人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的標識,都能申請商標註冊,例如動態、全像圖等新型態商標。
此外,草案增訂產地團體商標的定義等相關規定。為提升具地方特色或傳統技藝產業發展,並建立台灣地理標示篩選清單,明訂產地證明標章及產地團體商標等相關規定,並增訂直接及間接侵害證明標章權的刑罰規定。9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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