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總助台商 取得陸馳名商標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1/30 19:00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台北30日電)鑑於台商搶進中國大陸「十二五」(2011─2015)規劃內需市場,但卻可能遇到商標註冊等問題,全國商業總會決定成立台灣行業領導品牌企業聯盟,協助台商取得中國馳名商標。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商總)副秘書長兼海峽兩岸商務協調會(海商會)秘書長黃旭昇今天表示,台灣行業領導品牌企業聯盟預計於明年初成立,初期將找20個行業的一家領導品牌參與,希望協助這些台灣領導品牌率先取得中國馳名商標,以便更容易打進大陸內需市場。

黃旭昇說,這個聯盟除協助台商取得中國馳名商標外,也將邀請對岸2300多家馳名商標和台灣企業對接,建立兩岸品牌企業通路合作平台,並引進海外企業與聯盟成員合作進軍大陸市場。

商總與海商會下午舉行「爭創中國大陸馳名商標」研討會,共有幾十家上市、上櫃企業負責人和重要幹部與會,聽取商總智慧財產委員會主委賴文平介紹大陸的商標制度及與馳名商標有關法規與司法解釋,以及認定為馳名商標產生的效益等。

黃旭昇和賴文平都指出,大陸公佈「十二五」規劃後,要全力發展內需市場,台商紛紛希望能進軍這塊市場,但卻遇到商標已遭大陸企業搶註等糾紛。

黃旭昇、賴文平說,商總、海商會和大陸中華商標協會從2006年起每年舉行「兩岸商標論壇」,讓大陸商標局對台灣商標遭搶註問題從消極的註銷,變成積極且提早防範的行動。兩岸已於今年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IPR),相信台商未來在大陸的機會更大。

不過,黃旭昇表示,即使雙方已經簽署ECFA和IPR,但實務面的執行和操作仍有許多問題,最終還是以取得大陸馳名商標,才是較快解決台商在大陸遇到商標爭議的方法。

賴文平指出,雖然大陸馳名商標司法認定程序不夠嚴謹,但根據過去訴訟案例顯示,取得馳名商標後,可在未註冊商標時禁止他人註冊,並產生保護網域名稱、企業名稱,打造企業商品形象等加值效益,因此對台商來說,取得馳名商標,仍是進軍大陸市場的最佳選擇。

賴文平說,根據統計,台灣企業在大陸的商標申請案迄今已超過13萬件,其中有8萬件獲得核准,但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者僅11件,商總希望透過架設平台,協助台商取得馳名商標,以便在大陸與陸企一較長短。9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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