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藥局」誤導有藥效 賣泡麵被駁回 

更新日期:2010/04/28 00:16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少林武功蓋天下,但是遇到中共商標評審委員會(商評委)還是沒輒!中國嵩山少林寺在方便麵(泡麵)、咖啡等商品上申請商標「少林藥局」,被商評委以「易使消費者誤認有藥效」為由判定不宜使用。

據大陸媒體報導,2004年8月,河南嵩山少林寺向商評委申請,欲註冊商標「少林藥局SHAOLIN MEDICINE」,其指定使用商品為方便麵、咖啡、盒飯和茶等。2006年9月,商評委認為該商標用在這些商品上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認,駁回其註冊申請。

嵩山少林寺不服,認為其申請的商標具有獨特的設計思路,不易導致消費者認為商品具有藥效,向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但2009年8月,商評委作出復審決定書,駁回嵩山少林寺的復審申請。少林寺再提起訴訟,不過法院26日做出維持商評委決定的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綜合考慮「少林藥局」的歷史沿革及作用,申請商標使用在茶、咖啡等商品上,易使消費者認為上述商品來源於藥局,其中可能含有藥用成分,對商品的功能等產生誤認,進而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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