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仔麵鬧雙包 親家對簿公堂

更新日期:2010/04/16 00:01

台南著名的赤崁擔仔麵老店,出現遭人仿冒,而仿冒者就是老闆娘的前女婿,3年前,他在高雄開了一家「新台南擔仔麵」,牆壁上的壁圖和老店一模一樣,遭到老店控告,一審判決老店勝訴,而前女婿也已經將店面轉讓出去。

來到台南府城,不少人都會到這家知名的老店吃碗古早的擔仔麵,而牆上這副寫著價目表的壁畫,小朋友塗鴨的可愛創作,更是讓人印象深刻,幾乎等於就是老店的招牌,但在高雄卻出現一模一樣的壁畫,讓老顧客以為是分店,老店不堪權益受損,一狀告上法院。

原來在高雄開店混淆視聽的,不是別人,正是老闆娘的前女婿,與老闆女兒離婚之後,另創事業,堅持壁畫創作他也有參與,但一審法官認為,壁畫的著作商標歸老店所有,因此判決王先生敗訴,判處2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王先生也決定接受,不再上訴。

 

新台南擔仔麵老闆 冒用前岳母商標被判刑 【4/14 13:0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新台南擔仔麵」負責人王承孝,被控冒用前岳母曾鳳玉的「赤崁擔仔麵價目標示美術壁圖」,被高雄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徒刑4月減為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被告王承孝為高雄市夢時代購物中心內「新台南擔仔麵」負責人,明知「赤崁擔仔麵價目標示美術壁圖」著作商標,為前妻陳怡倫所有,並已轉讓給她的母親曾鳳玉,竟於96年3月30日,委由不知情廠商重製該著作後,涉嫌裝設在該店內使用。案經曾女訴請偵辦。

被告指出,該作品是他和前妻共同創作,使用前並獲得她的同意,否認犯行。但承辦法官開庭調查後,認定其所辯不足採信。而檢方原本聲請簡易處刑,院方認為不妥,改放通常程序審理,並可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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