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雇商標公司查山寨機維權 調查員月薪過萬

2010年03月18日 10:27   來源:京華時報     

發現朝陽秀水街幾家店舖出售假冒蘋果手機等電子產品後,商標代理公司的李先生通過暗中調查,發現這些山寨產品的供貨商為張某夫婦。李先生報警後,張某夫婦被民警抓獲。記者昨天了解到,張某夫婦因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已被起訴至崇文檢察院。

    廣州某商標代理公司專門接受美國蘋果公司委託為蘋果商標維權。2009年8月初,該商標代理公司的李先生在朝陽區秀水街調查時,發現有家店舖有出售假冒蘋果手機和播放器的嫌疑。李先生將產品買下後,經美國蘋果公司在上海的公司鑒定,手機和播放器確為偽造的蘋果品牌產品。

    隨後,經過李先生跟蹤觀察,這些假產品均由一名姓張的男子送貨,該男子就租住在崇文區一個小區。張某和其妻子每天收一次貨,送兩次貨。收貨是在每天上午11點多,由小物流公司用三輪車把裝在紙箱裏的貨物送過來。而張某在送貨時,則把貨物放在黑色塑膠袋內,騎電動自行車將其送往朝陽區秀水市場及崇文區紅橋市場。在價格方面,正品蘋果手機售價約為四五千元,而張某所供的假冒產品從商鋪售出的價格才700元。

    李先生將張某送貨、收貨的過程密拍下來,在掌握囤貨窩點後,向警方報案。民警通過調查,將張某夫婦抓獲,並在其住地起獲200余部山寨蘋果手機及400余部山寨播放器。

    據張某交代,15年前他就和妻子來北京打工,在紅橋市場銷售計算器。為了貼補家用,他從2008年開始從深圳一家公司批發一些山寨蘋果電子產品,提供給商鋪後每部獲利10至20元。

    >>檢察官說法

    調查員最終須報警 調查結果可作證據

    調查員的調查結果可否成為證據?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劉穎表示,調查員在自己的調查工作完畢後須報警,由公安機關行使偵查權。警方介入調查後,調查員個人便不能夠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取證。只要調查員所在的公司屬於正規商標代理公司,擁有代理品牌的商標侵權調查取證的委託授權,其提供的相關證據經公安機關和檢察院調查,具備合法的證據形式,便可向法院提交,由法院決定是否採信。

    >>調查員揭秘

    業績優者月薪過萬

    多為法律本科學歷

    昨天,記者聯繫到北京某商標代理公司的商標維權調查員張海(化名),了解了調查員的工作及生活方面的一些基本情況。

    記者:幹調查員多久了?

    張海:已經幹了8年,目前主要從事電子產品、服裝、汽配的打假工作。

    記者:請介紹一下調查員在打假、維權時的工作流程。

    張海:一個案子分為調查和行動兩個部分。調查主要負責從市場或物流渠道尋找線索,一旦發現假貨,調查員便記錄下攤位的地址、老闆的姓名,並跟蹤找到囤貨窩點。隨後,出於對調查人員的保護,行動人員便與執法部門聯合,對假冒商品進行打擊。

    記者:平日工作危險性大嗎?

    張海:基本可以算是有驚無險,只要記錄下侵權的證據就可以,行業裏也有不少女調查員。

    記者:從事調查員工作的要求和待遇如何?

    張海:剛開始有這個職業的時候,基本上初中文化就可以。但現在基本上都是本科以上學歷、法律方面專業。工資基本是底薪加案件提成,優秀的調查員月薪能在萬元以上。

(責任編輯:劉曉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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