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記」麻糬商標 兄侵妹權賠110萬
家族糾紛再添一樁!花蓮手工傳統麻糬的上億元商機,引來曾惠娟以及曾盛明兩兄妹,搶爭「曾記」這塊招牌,法院判決,曾家三子曾盛明,因為開店的時間點較晚,因此判定「老曾記」侵害妹妹曾惠娟的「曾記麻糬」的商標,還要賠110萬,對此現在改用「曾傳」當店名的曾盛明說,他一定會上訴到底。
來到花蓮一想到的名產,伴手禮,許多人都會聯想到曾記麻糬,也是因為這樣響亮的名氣,讓曾家人,因為曾記這塊招牌,雙方對簿公堂。曾傳負責人曾盛明:「我以後有新事證,有新證據,我一定會再審,這(審判)是不合理的。」
開著小貨車擺攤賣麻糬,換上了個新招牌叫做曾傳,車上掛著的是和老爸曾水港的合照,曾盛明一提起和妹妹所打的官司,火氣很大。曾盛明:「曾記麻糬的發跡是因為使用,使用新聞不實化的廣告發跡的,是違法發跡。」
法院判定,曾盛明的「老曾記」敗訴,他不氣餒,說一定會持續蒐集新證據,上訴到底,討回應有的公道,而到底花蓮的知名名產哪家才是正宗?其實,曾記這個招牌,從曾水港創業的時候就沿用至今。
回顧曾家人的麻糬事業於自於父親曾水港,六女兒曾惠娟和女婿董樁靇所合創的,而兒子曾盛明則陸續開設了吉安、曾家以及老曾記。
曾記麻糬負責人董椿霳(2007.5.17):「我不是來打官司賺錢的,我是維護法律我應有的權益。」
敗訴的曾盛明,一再強調自己才是真正名產傳人,只是花蓮知名麻糬的正名風波,恐怕沒有這麼早落幕。
曾記麻糬商標兄妹互訟 老曾記敗訴淪為手推車叫賣
親兄妹竟然對簿公堂,為的就是「曾記麻糬」的商號!花蓮手工麻糬創始人曾水港的後代為了上億元商機,引發家族紛爭,曾水港的女兒曾惠娟和丈夫董樁隆開設「曾記」麻糬後,隔了7年兒子曾盛明才開「老曾記」還標榜是正宗老店,明顯侵害曾記商標,法院判他必須賠償營業、商譽損失一共110萬元。
花蓮名產曾記麻糬不僅遠近馳名,還是觀光客必買的伴手禮之一,或許是看準每年都有上億商機,人人都想分一杯羹,自從創始人曾水港過世後,家族內就展開商標權大戰。
民國83年,曾水港的女兒和女婿先開設店面,並在隔年註冊「曾記」為商標,兒子曾盛明則在91年才開「老曾記」,還標榜是正宗老店,最後法院認為較晚開的老曾記明顯侵犯曾記商標,最後判曾盛明敗訴,必須賠償110萬元。
曾水港女婿董樁隆表示,「我自己太太的哥哥對我、用我覺得很不正當、很沒有道理的手段來這樣處理,我覺得我這樣的解決方法和措施是正當的。」
家族商標戰,妹妹打贏哥哥贏得這場官司,現在老曾記的店舖已經全部收了起來,曾盛明改用手推車到市場賣麻糬,只是親兄妹為了億元商機不惜對簿公堂,也叫人不勝唏噓。(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蕭可正、沈瑾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