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花香”商標爭奪案塵埃落定
時間: 2009-11-30 09:51:20 來源:楚天都市報 【關閉】
楚天都市報消息 (特約記者舟遊)浙江義烏市稻花香食品有限公司持偽造的司法認定,與湖北稻花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爭奪“稻花香”的商標。昨悉,北京市高院終審判浙江稻花香敗訴。2008年12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浙江“稻花香”商標為馳名商標,湖北稻花香早在1998年成功注冊“稻花香”商標,對“商評委”的這一裁定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該“認定”。
今年5月21日,北京第一中院維持了“商評委”的裁決,湖北稻花香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和商評委的裁定。
北京市高院終審認定,“商評委”在裁定兩企業商標爭議上,認定事實錯誤,判決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判決和商評委對于浙江稻花香商標認定的裁定書,要求商評委對該商標侵權案重新作出裁定。
(編輯:彭湘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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