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珍齋商標判決 3子需塗銷登記

更新日期:2009/09/12 19:14 黃志偉

彰化百年老餅舖「玉珍齋」,第四代傳人黃森榮過世之後,引發家族商標糾紛,官司打了10年,彰化地院判決黃家三兒子,必須塗銷玉珍齋的商標登記,理由是當初商標,並不是在第四代傳人黃森榮健康、清醒的情況下合法轉移,必須由6名子女共同繼承,大家都是正宗「玉珍齋」。

百年糕餅老店「玉珍齋」商標鬧雙胞,纏訟10年有了結果,法院判決黃家老三黃一彬登記的商標專用權,必須塗銷,黃一彬繼承的店面,掛上紅底白字的招牌,而他2個哥哥另外開的分店,招牌卻是黃底紅字。

兩家店都在彰化鹿港的中山路上,相距50公尺,就為了誰才是玉珍齋商標的正宗繼承人,兄弟鬩牆多年。附近店家:「遊客都會問啊,問說誰是誰的。」記者:「大家都一頭霧水?」附近店家:「對啊。」

附近店家:「商標五個兄弟都有份,(媽媽)罷著要給三兒子,那絕對會相告,人都是這樣啦。」

黃一彬向經濟部註冊轉移商標權,昨天法院判決出爐,認為「玉珍齋」商標沒有在第四代傳人黃森榮健康、清醒的情況下合法轉移,因此必須塗銷商標登記,黃一彬對此沒有任何回應,但他的大哥黃一舟表示,這證明商標確實是父親遺產,應該由6名子女共同繼承,他認為司法終於給他一個公道。

玉珍齋商標 專用權須塗銷

更新日期:2009/09/12 04:09

〔記者阮怡瑜、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鹿港鎮百年老店玉珍齋的家族商標官司案,纏訟10年,去年由最高法院判決由母親黃盧清秀與7名子女共同繼承商標使用權定讞後,對於黃母與三子黃一彬向經濟部註冊的「玉珍齋」商標專用權,彰化地院11日判決黃母與黃一彬須塗銷該項商標專用權登記。

長子︰證明商標是父親遺產

對此判決,長子黃一舟表示,司法終於還原真相,證明商標是父親的遺產,也還給在天之靈的父親一個公道,同時也戳破三弟黃一彬為了商標移轉登記所編造的謊言。

至於目前經營「玉珍齋」鹿港老店的黃家三子黃一彬,直至截稿前,記者透過手機仍無法聯絡上,無法得知其說法,走訪鹿港老店,店員僅表示會轉告,無法代為發言。但他去年在面對最高法院判決敗訴定讞時指稱,他與母親尊重法院判決,但認為法院引用的證據資料與現實不符,不希望法律毀掉百年老店。

兄弟因此鬩牆 雙方動作頻頻

根據彰化地院判決指出,玉珍齋第4代經營者黃森榮於民國87年因中風導致失語、失智症,屬心神喪失狀態,其妻黃盧清秀與三子黃一彬於88年5、6月間取得黃森榮對於「玉珍齋」商標專用權讓與同意書,並據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專用權移轉登記。

判決指出,長子黃一舟隨以父親的同意書是偽造為由,控告母親與三弟偽造文書,並要求智財局暫緩辦理,偽造文書案在92年由彰化地檢署不起訴後,智財局在同年3月核准黃盧清秀與黃一彬的專用權移轉登記,讓2人取得商標專用權。

地院判決指出,根據當年相關醫學報告與資料,足以認定黃森榮的讓與同意書並非在其意識清醒下所寫,該讓與同意書應屬不合法,黃盧清秀與三子的專用權移轉也不合法,依法應該塗銷,並由所有子女共同繼承該商標使用權。

法官進一步指出,黃家官司纏訟多年,癥結在於過程是否合法,以確認先祖的意思,但如古詩所云:「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而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註:此為判決書原文)」,後代執意從先祖所留不周全的遺言,各自作有利於己的解讀,徒生無窮紛爭。

法官指出,況且,「玉珍齋」既依商標法為登記,就該受商標法規範,因此不論黃家先祖是否有意將商標權轉與三子黃一彬,但現實是商標權沒有在黃森榮健康、清醒時,合法轉移,就該被認定為其遺產,需由其遺孀黃盧清秀及7名子女共同繼承。

「玉珍齋」商標判決出爐 原老店專用權須撤銷

更新日期:2009/09/13 00:15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鹿港知名糕餅店「玉珍齋」,家族成員為了爭奪商標,不只兄弟鬩牆、母子還鬧得對簿公堂官司纏訟10幾年。去年最高法院判決,黃家6名子女和母親都能繼承「玉珍齋」的商標,而彰化地方法院也認為之前母親黃盧清秀和3子取得的商標專用權登記為不合法,判決他們必須撤銷。

玉珍齋三個字的商標到底黃家子女誰能使用,法院最後判決,由第4代經營者黃森榮的妻子黃盧清秀和6名子女都能共同擁有。現在法官還要之前聲稱取得玉珍齋商標專用權的百年老店塗銷登記,員工得知判決結果後都相當低調。

從民國88年父親黃森榮過世後,家族成員就紛紛鬧翻,母親和三子黃一彬聲稱取得商標專用權與同意書,而接手經營鹿港老店。引發長子黃一舟和二兒子黃一栩不滿,黃一舟認為同意書是偽造的,所以憤而提出告訴。

地方法院已做出判決,黃盧清秀就以簡訊告知媒體表示,現在只是初審,任何人下的結論都太早,他們相信司法最後會有很好的判決。這場家族商標權大戰恐怕還難以落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莊明勳)

商標官司 玉珍齋母子被訴

更新日期:2009/09/19 04:09

〔記者阮怡瑜、劉曉欣/綜合報導〕彰化縣鹿港鎮玉珍齋第5代長子黃一舟控告母親黃盧清秀與3弟黃一彬涉嫌偽造父親黃森榮印章偽造文書一案,彰化地檢署18日依偽造文書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對此,黃盧清秀發表聲明強調尚未定案,相信司法未來會有很好的判決。

黃一舟則說,此案拖了很久,內心並無高興的感覺,未來希望大家能坐下來談,因為近年來玉珍齋登上媒體都無正面印象,希望能重拾百年糕餅店的聲譽。

這起偽造文書案件在88年由黃一舟提出,黃質疑父親在87年中風失語、失智,母親黃盧清秀與3弟黃一彬卻在88年5月間取得黃森榮對於「玉珍齋」商標專用權讓與同意書等相關文件,這些文件應該都是偽造的。

當年檢察官傳喚包括醫生、親友等諸多證人後,認為無法證明黃森榮是在無意識下完成文件簽署,因此予以不起訴。黃一舟提出再議,檢方即決定待民事官司告一段落再行偵辦。去年由最高法院判決由母親黃盧清秀與7名子女共同繼承商標使用權定讞後,才重啟此項偽造文書案。

這次將黃盧清秀與黃一彬2人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的關鍵,在於一份由台北市聯合醫院於94年做出的分析報告,報告指出黃森榮在87年確實應已達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事務的程度。當時幾乎所有與黃森榮相關的文件資料,都沒有他本人的簽名或捺印。2張黃森榮在88年5月間拍攝的照片,左眼呆滯無神,右眼失明,蛋糕還需人用手指塞入嘴巴內。綜合這些證據,由黃盧清秀與黃一彬在88年5月後陸續提出的相關文件,應可被認定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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