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露潔」牙膏打入台灣市場的美商美國棕欖公司,欲以「PRO-RELIEF」再註冊做為牙膏商標,卻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駁回,棕欖公司不服告上智慧財產法院。法院認為,該商標會使消費者認為商品具有專業止痛效果,具有商品功能說明的意義,依法不能註冊,判決棕欖公司敗訴。
美商棕欖公司旗下擁有高露潔及棕欖等品牌,產品行銷全球兩百多個國家,是世界知名日用清潔品牌,最近高露潔牙膏主打「抗敏專家」口號,由於部分產品印有「PRO-RELIEF」(專業止痛之意),因此欲以此申請註冊為商標。
據了解,棕欖公司在前年一月向經濟部智財局申請註冊以「PRO-RELIEF」做為商標之用,但去年三月遭駁回,棕欖公司於是向智財法院以智財局為被告,要求撤銷智財局的處分,並同意棕欖公司註冊商標。
棕欖公司主張,在世界各國販售口腔保健商品時,外包裝都印有此商標,並獲廿多個國家同意註冊,並不會使消費者把這個商標,與他們牙膏產品的功用說明混淆;而且智財局過去已經核准許多以「PRO」為字首的商標。
但智財局主張,棕欖公司的「PRO-RELIEF」在中譯上有「專業止痛」的意思,以此做為商標,會使消費者認為該商品有專業止痛效果,認定商標是該商品的「功用說明」,根據商標法,不能給予註冊。
智財法院審理後認同智財局的主張,判決駁回棕欖公司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