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公司的標章都採綠白相間的球狀設計
Sony Ericsson上週五(1/14)向美國地方法院控告行動電信業者Clearwire剽竊其Logo設計,除尋求損失補償外,也希望能阻止Clearwire繼續使用目前的Logo。
兩家公司的標誌都是採用圓球形、綠白相間、以及旋渦圖案設計。Sony和Ericsson兩家公司於2001年合併後,已於2006年將此標誌登記為商標,同時也已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註冊此圖像的使用權。而Clearwire是於2008年由Sprint Nextel成立的合資公司。
Sony Ericsson在訴訟書中表示,在被告使用此造型的標誌之前,Sony Ericsson是行動通訊業者中唯一使用此圓形、綠白標誌設計的公司。
雖然Clearwire是電信業者,但它目前已將此標誌用在數據機、可攜式路由器、行動網卡等多項產品中。雖然Clearwire尚未將此標誌用在手機上,但未來極有可能這麼做,也因此引起了Sony Ericsson的反彈。
Sony Ericsson表示,在提起訴訟之前,已和Clearwire進行多次協商,希望它能終止使用此標誌,但未獲得善意回應。Sony Ericsson強調,顯然,Clearwire是蓄意採用類似標誌,以混淆視聽。
Clearwire尚未對此控訴發表任何評論。(編譯/范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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