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印柏金包爆紅 嬌蕉包遭假扣押更新日期:2011/04/08 04:11

國際大牌愛馬仕 槓上台灣名牌



自由時報記者王瀅娟、鍾嘉儒、黃雅雯、劉志原/台北報導〕法國大品牌「愛馬仕」(Hermes)槓上台灣自創品牌嬌蕉包!由於嬌蕉包是將柏金包的外觀轉印到帆布袋上,受到藝人、明星喜愛而走紅,更因成為大S婚宴的伴手禮而爆紅,愛馬仕公司依違反著作權和商標法,昨天向台北地院聲請對嬌蕉國際公司提出假扣押。



台灣愛馬仕公司表示,法國總公司提告原因有三:第一,包包上印有柏金包影像,消費者一看就知道那是柏金包;第二,包側車縫的橘色商標,判定有八十%與愛馬仕商標相同;第三,宣傳文字上有提到柏金包,愛馬仕認為嬌蕉國際有侵害愛馬仕商標權與智慧財產權之嫌而提告,至於假扣押金額及賠償金額,愛馬仕都低調避談,僅強調提告是為了保護愛馬仕商標,也希望台灣廠商能尊重智慧財產權,不要靠模仿牟利。



嬌蕉:愛馬仕錯誤理解



嬌蕉國際公司公關傅茜郁則在臉書發表聲明回應:「我們認為嬌蕉包並沒有侵害到愛馬仕的任何權利,我們的環保袋有自己的商標、搭配象徵台灣精神的香蕉與任何人皆有能力負擔的售價,實在無法想像有任何的消費者會將嬌蕉包誤認為是柏金包。」



傅茜郁表示,愛馬仕採取法律動作,是基於對嬌蕉包的錯誤理解所造成,對於愛馬仕所採取的法律動作,深感無奈,已聘請律師協助訴訟。



原本就賣到缺貨的嬌蕉包,也熱銷到香港、中國,在六日推出今年四款新色(其中三款為鱷魚紋),加上去年限量色「限定紅」開放訂購,並配合今年生肖更換LOGO,將原本的馬車,改成兔子圖案。



有香港網路賣家表示,耐用、具設計感的嬌蕉包搞怪創意符合年輕人口味,也是街頭流行的一種時尚趨勢,在港澳甚至還出現仿冒品低價競爭,卻仍有不少網友願意等兩個月下標排隊預訂真正的嬌蕉包,但在爆發嬌蕉包被假扣押後,已經下標預購卻尚未拿到貨的香港網友kiki則煩惱拿不到包包,更擔心已經預付的一半訂金拿不回來。



至於轉印柏金包設計,到底有多少的原創精神?也受到外界關注。設計師何孟修說,用既有的圖像轉換成設計的手法很普遍,因為它容易引起大家共鳴,不過若該圖像是專屬於某品牌或人物時,除非經過授權,在使用或翻玩時就值得再三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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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著作商標權! 「嬌蕉包」遭假扣押更新日期:2011/04/07 22:45

熱銷貴婦圈的嬌焦包,利用照片熱轉印上帆布,而且技術全程本土師傅製作,原以為只是KUSO環保包,卻意外爆紅,但就因為外型實在太像柏金包,遭愛瑪仕跨海申請假扣押,認為業者涉嫌侵害著作權和商標權。



手上拿的、肩上背的嬌蕉包,最近在貴婦圈超搶手,但就因為太像柏金包,正牌廠商愛瑪仕,認為業者涉嫌侵害,著作權和商標權,跨海向台北地院申請假扣押。


業者發表聲明表示,嬌焦包上的圖案,是拍照後,用熱轉印技術印上帆布,雖然金屬釦環和陰影,乍看超立體,連皮紋質感也很逼真,但堅稱作工通通MIT,認為愛瑪仕是想獨占市場,阻止他們繼續販售。


設計公司員工傅茜郁(2010.6.8):「其實很多來買的,都是很有錢的貴婦,那她們手上拿的,當然也是名牌包,比如說像柏金包。」


業者也認為,擁有名牌的消費者,很容易就可以從材質分辨,環保包和柏金包的差異,更何況,包包都有商標,民眾怎麼可能誤認,面對知名品牌的法律行動,業者決定反擊,捍衛自己的生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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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砸9億美元 買下北電6千項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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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血5cc 可判斷罹肺癌風險更新日期:2011/04/07 15:40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7日電)抽血5cc,可判斷罹患肺癌風險高低。三總研究找出人體6個與肺癌相關的基因,未來透過抽血檢驗,就能判斷罹患肺癌風險高低,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預計最快1、2年後可開始使用。



三軍總醫院胸腔暨重症醫學科主任彭萬誠在記者會表示,肺癌死亡率在所有癌症種類排行第1,由於初期通常沒有症狀,因此,臨床初次診斷為晚期或末期的肺癌案例超過6成。



彭萬誠說,目前肺癌仍無被證實有效的篩檢工具,但三總進行肺癌篩檢臨床試驗,共有442人參與,包括159名肺癌患者、283名健康者,應用即時定量聚合酵素連鎖反應分析技術,找到6個與肺癌高度相關的基因。



彭萬誠說,若人體的G11、G38、G76基因表現愈強,得肺癌機率愈低,但若人體的G22、G24、G89基因表現愈強,罹患肺癌機率愈高,尤其G22若測得超過一定數值,罹患肺癌風險是一般人的15倍。



彭萬誠說,經過臨床試驗結果,準確度高達86%,顯示這項檢驗方式有不錯的判別力,未來將向衛生署、國際申請專利,預計最快1、2年後可以開始運用,甚至列入常規檢驗。



彭萬誠說,未來建議年紀超過45歲以上,有吸菸者,或有肺癌家族史者,進行篩檢,提早發現肺癌,提早治療,提高治癒率。10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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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圖形介面 將可申請專利更新日期:2011/04/07 04:11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專利法修正草案」,未來智慧型手機的使用者圖形介面(GUI )、電腦圖像(Icon),如HTC手機上的天氣圖及時間顯示畫面等,將可申請設計專利。



未來專利設計也可以「整組」方式申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舉例指出,刀叉、桌椅等「成組物品」申請設計專利時,依現行規定,必須分開申請,但未來修法通過後,只要擁有相同設計概念的刀子、叉子、湯匙等物品,就可「整組」申請設計專利。



王美花還說,現行法令規定像吸塵器等工具機要完整申請設計專利,未來修法通過後,只要業者認為吸塵器的外觀擁有獨特設計,可單獨就外觀設計申請專利。 (記者邱燕玲)


 立院初審 手機待機介面納專利更新日期:2011/04/07 00:07【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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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小吃店 擬推商標認證更新日期:2011/04/07 15:59

移民署長謝立功(右) 7日至台中市豐原區探視單親新住民所開設餐館,幫忙包便當,他說,擬規畫輔導整合,推動異國風味小吃店商標認證。中央社記者陳淑芬攝 10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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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賠6億美元 侵權案蘋果勝訴











時間:2011/4/6 08:56
撰稿‧編輯:吳寧康   新聞引據: 中央社









蘋果電腦





  美國德州地方法院法官戴維斯(Leonard Davis),4日撤銷針對蘋果公司(Apple)賠償金額高達6億2,550萬美元的侵權案。Mirror
Worlds公司控訴蘋果在文件管理和顯示系統上侵犯他人專利。
  德州泰樓(Tyler)的德州東區地方法院法官戴維斯,撤銷陪審團在2008年3月所做的不利於蘋果的判決。
  由耶魯大學教授創立的Mirror
Worlds,當年控告使用Mac OS X作業系統的蘋果麥金塔(Macintosh,Mac)電腦,侵犯Mirror
Worlds的專利權。
  去年10月,陪審團判決蘋果確實侵犯3項專利權,並為每項專利裁定2億850億美元的損害賠償。但戴維斯法官4日在裁定書中,以沒有足夠證據足以支持陪審團所判的2億850億美元賠償金額為由,撤銷陪審團判決。如果這項判決沒有遭到撤銷,將成為美國有史以來賠償金額最大的案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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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辨識性」 奧迪德文商標敗訴

德國知名的車廠奧迪前年以德文「Vorsprung durch Technik」要申請商標,遭經濟部智財局否決後上智財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德文的中文意思為「以科技領先」,是用做形容詞而無辨識性,因此判決奧迪敗訴。

奧迪公司以四個連環圓圈及「AUDI」為商標,已經是台灣眾所皆知的德國知名汽車品牌。前年八月,奧迪公司以「Vorsprung durch Technik 」為商標,欲向智財局申請做為車輛與皮包類的商標,但智財局認為該德文不具識別性,因此駁回。

奧迪公司向法院主張,這個商標是奧迪獨創,藉以凸顯德國車以科技領先,且國人不熟悉德文,一般消費者難以望文生義,因此應具有辨識性;而且歐盟法院去年初也做出判決,認為該商標具有先天識別性。

奧迪表示,他們從一九七一年就使用「Vorsprung durch Technik」品牌,藉以表彰公司的核心價值;台灣部分則從二○○八年開始使用,並投入大筆廣告行銷費用,已經成為知名品牌,另在世界智財組織及歐美多國也已註冊。

智財局則主張,奧迪的商標翻成英文有「以科技領先」之意,以此註冊為商標,會讓消費者認為僅是標榜商品功能的宣傳用語。

此外,奧迪公司在國外使用該商標時,也都搭配奧迪傳統的四圓圈商標,在台並幾無單獨使用做為宣傳。

法院同意智財局的主張,認為縱使國人不熟悉德文,必須透過查字典等方式才能知道該商標意義,但根據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外國文字之含意若為指定商品或服務的相關說明者,則不具識別性。


【2011/04/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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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GORE-TEX 1件狠削萬元更新日期:2011/04/06 07:01

一件透氣防水GORE-TEX材質的外套,至少4千到上萬元,現在有平面媒體踢爆,有黑心商人拿成本500塊的外套,當作GORE-TEX在賣,單賣一件最高海削消費者上萬元。



把熱騰騰的熱水倒進GORE-TEX材質的水袋中,這種專利布料的外套,市價從4千元到上萬的都有,現在平面媒體踢爆,有黑心商人,拿著成本500元的便宜外套假冒GORE-TEX在賣,最高一件就可以賺一萬元以上的暴利,而國內專門的代理商看看坊間的仿冒品,認為民眾要自行分辨,確實有難度。



簡單的做個實驗,正港GORE-TEX材質,裝了熱水不會滲漏,還做得到透氣度,但是市面上仿冒的外套,連基本防水都不見得做得到,再仔細對照一下外觀,仿冒的品質做工粗操不平整,貼縫的地方也很隨便,標籤的部分,真品的縫製和字體比較細緻。



而拍賣網站上有不少號稱GORE-TEX等級的外套,卻只要一千多塊的價錢,所謂一分錢一分貨,來路不明的商品,消費者還是不買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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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爆 黑心商人賣假GORE-TEX外套 成本僅500元更新日期:2011/04/05 06:30蘋果日報

削萬元暴利 仿品網拍更氾濫



【專案組╱台北報導】透氣防水的GORE-TEX材質外套是許多喜愛戶外活動民眾的必購品,網購平台販賣假GORE-TEX材質外套氾濫!《蘋果》踢爆「露天拍賣」網有逾十賣家大賣仿冒品,原價一萬八千元僅賣一千五百元;精品店也賣假GORE-TEX外套,要價近四千元至上萬元,《蘋果》將買到低於市價的GORE-TEX外套送往品牌總代理鑑定,證實是成本僅五百元的仿冒品,黑心商人一件最高削逾萬元暴利。



《蘋果》接獲爆料,指在北台灣有多家分店的美西洋行疑似販賣仿冒的THE NORTH FACE外套,記者分別在竹北市及台北市兩家美西洋行分店,以二千一百八十元買到市價約六千元的軟殼外套,及三千九百八十元購得市價一萬八千元灰色GORE-TEX外套,兩件外套都有THE NORTH FACE商標及掛牌,灰色GORE-TEX外套還附有黑色、金色GORE-TEX認證掛牌,記者觀察兩件製工都算精細,實在真假難辨。



記者觀察兩家美西洋行僅掛出數件低調陳列在角落一隅,竹北店女店員告訴記者會不定期進貨,如果有新貨到再通告記者。



店家吹噓國外帶回



對於記者質疑是否為真品,台北店女店員吹噓:「是真的,因為我們自己從國外帶回來免關稅,但是過季品,所以比較便宜。」記者詢問如何清洗,女店員竟把僅須洗衣袋清洗後晾乾的GORE-TEX材質衣說成:「這種高價位衣服,我都是穿一個月然後乾洗。」



記者更發現在露天拍賣竟也有逾十家賣家宣稱是販售THE NORTH FACE真品GORE-TEX材質外套,僅賣一千五百元,但都不接受面交只郵寄,發貨地還標示在海外,匯款後要三天才能宅配交貨,不少賣家宣稱是代工廠直營流出品,還宣稱耐雨防寒以取信民眾,記者上月三十一日下定直到截稿仍未到貨。



掛牌未標材質產地



記者將自美西洋行購得的兩件THE NORTH FACE外套送到台灣總代理偉盟國際有限公司鑑定,產品經理吳豐瑋鑑定均為仿冒品,成本僅五百元,他表示,每周都接獲至少二、三起鑑定仿冒品申訴,他還說有民眾竟以打折後九千多元的價格在新北市一家運動用品社購得仿冒品。吳豐瑋表示,GORE-TEX正品在衣服上均有掛牌標明材質,品牌標及洗滌標都有至少英文及法文兩種以上的多國語言標示,而仿冒品更沒有隱藏在衣服內裡或口袋防偽雷射標籤。昨記者致電露天拍賣網,因連續假期非上班時間,無人回應。



買賣仿冒品均觸法



律師馬在勤指出,仿冒產品交易恐觸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因侵權行為對商家、代理商產生損害,依《民法》規定,商家、代理商可向仿冒商提出損害賠償。內政部警政署保智大隊呼籲民眾,買賣仿冒品都觸法,最重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報你知



GORE-TEX專利布料 防水排汗



GORE-TEX不是一種服飾品牌,而是美商戈爾公司研發的專利布料,含有膨體聚四氟乙烯微孔薄膜,是一種排斥水分的材質,每平方吋內不規則分布90億個小孔,每個小孔比水滴小2萬倍,雨水和風雪絕對不能透入,既可防水又能排出體內汗氣。



美商戈爾公司將這種薄膜授權給多家服裝品牌使用,為確保品質,戈爾公司採製造及銷售特許證制度。採用GORE-TEX薄膜的服裝品牌,則可掛上授權的黑底金字方形大吊牌,這種高科技材質外套十分昂貴,平均每件都要上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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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合併】福和集團(00923-HK)1.58億元人民幣收購內地同業商標 2011/04/04 10:47
財華社香港新聞中心
福和集團宣布,以約1.58億元人民幣(下同)收購「Polly 寶麗」、「Polly 絲彩」及「AUS&NEW澳紐」的商標,以及以該等商標名稱銷售的生活用紙產品有關的分銷網絡及渠道。
公司相信,交易有助擴大於中國、港澳的生活用紙產品的銷售網絡,並提升集團生活用紙產品的產能,有助提升該業務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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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 「台灣金礦」要賠「金鑛」70萬

有多家咖啡連鎖店的高雄市金鑛連鎖企業公司,以「金礦」文字為商標獲准註冊;控告台灣金礦公司以「金礦」為公司名稱,侵害商標權,法官判決高雄金企業勝訴,圖為金鑛企業的台北市重慶門市。
記者高彬原/攝影
在北高兩地有多家咖啡連鎖店的高雄市金鑛連鎖企業公司,以「金礦」文字為商標獲准註冊;但認為同行的台灣金礦企業公司未經同意,以「金礦」為公司名稱,侵害該公司商標權,因此提告索賠。法官判台灣金礦不得以「金礦」為公司名稱,並賠金鑛七十萬元,及在判決確定後在報上刊登判決主文;此案仍可上訴。

總公司在高雄的金鑛公司,六年級生的負責人鄭立鍵十年前從小攤車賣卅五元咖啡和點心起家,在咖啡市場闖出一片天,陸續在高雄、台北成立廿多家分店;金鑛的鳳梨酥禮盒去年還曾獲選港都高雄十大伴手禮。

金鑛公司主張,該公司十年前取得「金礦」商標權,並且在台北和高雄等地開設「CROWN & FANCY」咖啡連鎖店,販賣咖啡、茶飲及精緻糕點。

但台灣金礦公司未經同意,以「金礦」作為公司名稱,並在台北市開設「CROWN & PT」咖啡店,賣咖啡、茶飲和糕點等商品,且在招牌上標示「台灣金礦連鎖事業」字樣,易使消費者有混淆誤認為同一家公司。

金鑛公司指出,該公司曾間寄律師函通知台灣金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金礦」商標;但台灣金礦也寄來律師函表示否認侵權。希望法官主持公道。

在兩岸有十多家咖啡連鎖店的台灣金礦公司則說,「金礦」並非著名商標,並未被消費者廣為認知;該公司使用「金礦」為公司名稱,消費者應該不會誤認和金鑛為同一家公司;該公司善意且合理使用「金礦」文字,並沒有故意侵權。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認為,金鑛公司比台灣金礦早成立且先取得「金礦」商標權,台灣金礦以「金礦」為公司名稱,經營「CROWN & PT」咖啡店,和金鑛公司咖啡連鎖店一樣賣咖啡、茶飲和糕點等商品;且在招牌標示「台灣金礦連鎖事業」字樣,易使消費者誤認。


【2011/04/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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