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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品集團以「舒果」兩字(上)為旗下餐廳註冊商標,被智慧財產局認為與台北市「8鮮度」飲料店商標(下)相似而不准註冊。 記者饒磐安/攝影、翻攝 |
據查,智慧財產局前年六月審查,認為台北市「8鮮度」飲料店商標比「王品舒果」早完成註冊,因兩商標都有「舒果」兩字,相似度高易讓消費者誤認,不准王品以舒果為註冊商標。
王品不服裁定,提訴願被打回票,轉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商標註冊的行政訴訟,主張該公司商標中「舒」字的「口」設計為綠色圓形,隱喻身心舒展和健康;「果」字中的「田」字方塊內加入淺藍、黃色和白色,標榜自然蔬果是健康來源,商標具創意且視覺感受鮮明。
8鮮度飲料店商標主軸是「80鮮%」圖案,約整體商標的三分之二;下方有顏色相當不明顯的黃色「舒果鮮茶」,及「特調你的黃金比例」字樣組合;舒果是單純文字,且商標實際使用區域僅在台北市。
王品主張該公司在全台有多家餐廳,媒體多有報導;在網路搜尋王品舒果餐廳,也有六萬多筆資料,可見王品舒果已是知名商標,消費者不會誤認。
法官認為,王品的舒果商標具特徵及識別性,輔以「新米蘭蔬食」說明,消費者一看就知道是提供用餐服務;8鮮度商標中的舒果未具創意,識別性較低也非商標主軸,且業者只提供外帶,與舒果餐廳服務性質不同。
不僅如此,兩商標外觀和讀音不同,「王品舒果」知名度也較高,消費者不會誤認。法官認為智慧財產局的處分和訴願決定有誤,撤銷並發回智財局依判決見解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