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05月04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知名運動器材商歐都納公司的雪狐商標,因近似JUMP球鞋製造商旅東公司的狐狸頭商標,去年被智慧財產局撤銷。歐都納提訴訟,法院認為兩商標近似,昨判歐都納敗訴。
稱「市場廣泛使用」
歐都納律師蔡慶文說,歐都納使用該商標圖樣在先,也廣為消費者所知,將上訴。智財局昨表示,樂見法院採納該局見解。
旅東公司去年以歐都納的雪狐商標近似旅東在一九九九年註冊的「狐狸頭」商標,向智財局申請評定。智財局評定後認為兩者太像,且在二○○四年才登記撤銷雪狐商標。歐都納不服提出訴訟,強調其商標為生活在北極圈的雪狐,不同旅東商標是一般狐狸。
用途近似恐致混淆
智慧財產法院認為,兩者僅些許差異,又都用在鞋類,消費者可能誤認;且歐都納也未將雪狐商標廣泛使用在廣告,昨判其敗訴。

歐都納的雪狐(左圖)商標太像旅東的狐狸(右圖)商標,法院判歐都納敗訴。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