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12月31日 蘋果日報
【孫友廉╱台北報導】生產義大利「BOTTEGA VENETA」(簡稱BV)皮革編織包的柏蒂溫妮達國際公司,控告台北市寶帝卡珠寶精品公司註冊的「Bottega」商標,與該公司商標雷同。智慧財產局因此撤銷寶帝卡的商標,寶帝卡不服打官司。經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仍認定兩者近似易誤認,昨判寶帝卡敗訴。
文字僅大小寫之別
寶帝卡珠寶公司強調,兩者雖都有「bottega」文字,但有大小寫分別,且該公司「Bottega」的「B」,形似愛心圖案,雖然兩者都使用在珠寶、眼鏡……等商品,但由於單價高,消費者當然會更注意,區別兩者不同。
智慧財產法院則指出,兩者都有「bottega」文字,僅大小寫之別,且我國國人對義大利文並不熟悉,極可能誤認。何況兩商標又都使用在手提袋、珠寶、香水、眼鏡、玻璃與衣服等製品,更會讓人誤以為兩者有關聯,仍判決寶帝卡敗訴;全案尚可上訴。
「BOTTEGA VENETA」的彩色格紋Knot手拿包。資料照片





